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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义务教育”神圣不能只靠爱心
2017-03-06 14:47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苑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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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春季开学后,古镇海洲村外来子弟学校新徽小学二年级的教室里,多了两个插班生——10岁的小梅(化名)和12岁的姐姐小芬(化名)。这两个失学多年的小姐妹,老家在广西,跟随爸爸来到中山市后,就一直没有上学。在古镇团委和义工队的帮助下,又背着新书包重返校园。 (中山日报)

  这两对小姐妹是幸运的,虽然辍学多年了,还是在义工的帮助之下,筹集了学费,步入了校园,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小姐妹如何奋发图强的跟上课程了。可是,面对这对小姐妹的重返校园,笔者却笑不起来,再多的感动都不能阻止思考的步伐。

  两个女孩,一个10岁,一个12岁,这样的年纪如果是正常情况,早就是三年级和五年级的学生了,而她们只在家乡断断续续上过一年级的课程。后来跟随家人来到中山市之后,就一直没有上学。没有上学的原因是复杂的,其中就有两个因素:一个是家庭困难,爸爸给他们安排了活儿,串水晶珠卖钱,添补家用。一个是找不到学校,上学无门。

  在感受爱心浓烈的时候,我们必须正视一个问题:这两位女孩都属于义务教育涵盖的范围。义务教育是一部法律,有着法律的威严。那么,本来该享受义务教育的她们为何没有享受义务教育?

  为此笔者有两大追问:

  其一,父母有没有权力让孩子不上学?最近,国家教育部出台了新的规定:家长不准以任何理由剥夺义务教育阶段孩子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如果让孩子在家上学,必须要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很显然,两位女孩没有上学,没有经过任何部门同意,是父母的决定。就为了让孩子每天能赚取40—50元的收入,剥夺孩子上学的权利,父母该不该被追究责任?

  其二,义务教育是否该涵盖外来人口?固然孩子父母的做法是不对的,可是他们也有实际困难,在异地他乡让孩子上学是不容易的,找不到合适的学校就是一大问题。我们推行义务教育,不仅是为了孩子,还是为了祖国的未来。孩子属于家庭,孩子更属于社会,属于祖国。义务教育何时才能告别狭隘的意识?义务教育不该是“本地人的义务教育”。在这个人口流动越来越大的时代,我们需要设置一个底线,义务教育应该涵盖所有群体,城市应该保障所有外来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

  小梅和小芬终于重返校园了。可是她们的重返校园依靠的是义工的爱心奉献,如果没有爱心奉献呢?两位女孩的命运会是什么?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必须真诚的面对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外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该如何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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