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政府机构改革,指的是用政府手段改掉与国家社会发展、人民群众需求所不相适应的职责、机构、编制、人员。
政府机构改革,是货真价实的“刀刃向内”的二次革命。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效率低下,亟需通过一次又一次的政府机构改革革除弊端。政府内设机构是根据当时情况设置,不一定能够适应未来,更有甚者是与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相悖,阻遏社会前进步伐,如同人身上的顽疾、恶瘤一样可恨可气,“不改革毋宁死”,改革如同是剜疮割肉有阵痛,需勇气一以贯之,达到精简、高效、务实、群众满意的目的。
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说过:“改革是中国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小平同志道出了改革真谛,为改革指明了方向。
各地经过6轮政府机构改革,但在内设科机构处室、编制精简方面总是难以达到改革的目的,大部门制难以落实,究其因,其中有部门领导对改革的变相抵触,也有部分地方政府负责人执行政府机构改革精神不力,导致改革并没有全部朝着既定目标前行,值得深思。
上有所动,下有所应。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部署了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管服”改革,将行政体制制度改革引向纵深,各地纷纷响应。辽宁省新一轮机构改革中,调整50%以上省政府部门处室职能、编制,精简处室85个、减少行政编制296人,核减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192名,改革有数据有力度,用心定有成绩,有力地回应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
行政体制改革永远在路上。自党的十八以来,国务院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权力逐步精简、下放和取消,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软环境。作为“放管服”的前置要素,行政体制也应对阻遏社会发展的部分进行相应改革,以逐步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形势。
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是行政资源源头管理部门,是推动改革的“尖兵”,唯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编委要求,以壮士断腕的勇气,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优化部门职能职责、优化部门设置、细化“三张清单”、收缩行政编制,稳步减少财政供养人员,降低行政成本、减少群众负担、提高服务能力,完成好政府自身深刻革命,把改革推向纵深,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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