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目前北京市基层开具的各类证明共190余项,几乎每天都有居民要求街道、居委会开各种五花八门的证明,例如“没有违法犯罪证明”“某人在本社区被狗咬伤的证明”“某人无吸毒史证明”等,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平均年受理量近万件。市政府审改办称,今年本市全面清理市级党政部门及事业单位要求开具的各类证明及盖章环节,叫停“奇葩证明”“扯皮证明”等。(3月21日《北京日报》)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奇葩”开。套用一句诗词,用来形容曾经一段时间里一些地方开具“奇葩证明”的现象,一点不为过。近几年来,整治乱开证明的乱象,得到广大民众的拍手叫好,让公众看到了问题解决的决心,看到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勇气和魄力。但是,经过多年的整治,人人厌恶的“奇葩证明”虽然少了很多,但仍然难以根除。这其中既有少数地方落实改革落实不力所导致,也有一些证明由于信息安全所需而有着保存下去的必要。事实上,一些单位列举需要开具的证明,既难以开具,开具证明方也不具备相应的权限,但这样的证明却实实在在存在着:“我妈是我妈”“我还健在”“结婚前未婚未育”“我是我”“没有被狗咬伤”……这些证明的出现,既显得“另类”,更觉得“奇葩”。究其原因,在于一些单位没有对证明开具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和梳理,加上信息壁垒还没有打破,造成以证明来证明的现象难以根除。一些证明的出现,是因为少数部门推卸责任、甚至故意刁难和谋取私利而催生。催生而出的这些“奇葩证明”,既伤了群众心,也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可以说,一纸“奇葩”证,万声群众怨。证明的“奇葩”之花依然绽放,看似为了保障个人合法权益,也能体现部门的法治思维,但明显背离常识的证明,既存在着作风问题和懒政惰政问题之嫌,也不符合改革发展所需,民心所向。根治证明的“奇葩”,还需要从开好制度“复方”。一方面,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那些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而要求开具的证明、对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进行全面清理,对不合理的及时清理,对需要保留的进行论证,以制度的规范保证开具证明的合理性、真实性和实用性。另一方面,以制度的落实,强化作风建设,“奇葩证明”背后存在的工作作风问题、谋取私利的行为,及时予以改进和处理,通过改进作风、执纪问责,解决好“奇葩”背后的顽疾。
根治证明的“奇葩”,还需从制度入手,加快推进各级政府和部门改革步伐,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办事手续和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的数据开放、信息共享、校验核对,让群众熟悉和掌握办理事务的工作流程,才能提升为民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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