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政府系统重点领域廉政建设的意见》,从进一步治理“小金库”,规范津贴补贴,防范违规兼职取酬,优化投资项目审批等五大方面提出十六条具体意见。(新华网,3月23日)
十八大以来,为扎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开展好,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和政策来整治党员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这就要求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必须自觉用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来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必须同中央保持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只有人人遵守纪律,才能在组织内保持一定秩序,统一思想行动,凝聚强大力量。
党风廉政建设,是从严治党的一个关键环节。同时也是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党员的党性的一项重要途径,在反腐倡廉的新时期,我们的工作要贯穿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各方面工作中,切实体现到对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中去,不断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切实改变执纪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完善各种监督形式和监督机制。
笔者认为,依法治国,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严格按党章办事、按党的制度和规定办事。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加强管理监督,把从严要求贯穿干部工作全过程。一是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警醒自己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时刻恪守为人处事底线,严格要求自己,要守做不良行为“第一次”的底线。二是要加强监督机制,做好内部监督,防止“灯下黑”。根据相关法律规范,进一步完善权力监督体系,明确权力责任,落实监督措施,创造一切有利条件杜绝违法乱纪案件发生。最后要从严执纪,加大惩处力度。让广大党员干部知道反腐倡廉绝不是一阵风,而且力度会越来越大,这样广大党员干部才会对党的制度严格遵守,做好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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