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诸多面向在校大学生提供小额贷款、分期购物等金融服务的“校园贷”平台大量涌现。这些平台满足了在校大学生信用消费的需求,因而快速占领了大专院校市场。然而,在“校园贷”迅猛发展的背后,一些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相继破获一批案件,诈骗分子利用“校园贷”各平台的漏洞在全国12个省份近30所大专院校疯狂作案,导致上千名学生身陷骗局,暴露出了当前“校园贷”乱象的冰山一角。(中国新闻网,3月24日)
对许多人们而言,“校园贷”已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汇,利用“校园贷”诈骗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校园贷把魔爪伸进了象牙塔,上千名学生身陷骗局,涉案的学生普遍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反正贷款信息是假的,也找不到我,贷款不换也没关系,即使认为“贷款不还”涉嫌违法,也鲜有人主动报案,并且还积极发展下线。他们的诚信意识和道德水准着实令人担忧。
其实,当前在市面上流行的校园贷,之所以盯上学生群体这类“负翁”的机构,不仅包括网贷平台,还包括正规金融机构发放的高利率学生贷,以及各类违规信用卡业务。利用网络监管平台漏洞,成了许多骗子诈骗的入口,他们在学生中物色“代理人”,发展下线,这些学生“代理人”以校友、老乡等熟人身份为掩护,再以支付现金作为诱饵,使很多学生放松了警惕。
这些几乎没有门槛的借贷,看似光鲜的校园金融,绝非“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这般诗情画意。校园贷的产生,看似低门槛,但是用威胁、连坐等非常规手段来搞“风控”,本质上无异于高利贷,把一些大学生活活的逼上了绝路。虽然上半年教育部曾联合银监会针对“校园贷”乱象发出“黄牌”警示,要求加强对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和整治,对校园贷平台实施分类监管,希望推动校园贷走出野蛮成长,进入规范治理。但是由于许多大学生缺乏风险意识和金融意识,普遍缺乏基本的诚信意识和信贷常识,对在校生的身份并不珍惜,甚至对欠贷不还对自己今后造成的信用污点毫不了解,法律常识急需“补课”,对还款能力的评判和预估不到位,使得乱象丛生的校园贷对大学生竟从扶持变成压榨。
推动“校园贷”走出野蛮生长的境地,需要多方合力,一方面要规范“校园贷”运营平台,对各平台运营资质及其所提供的“类虚拟信用卡”服务是否合规等进行审核,防止大学生分期购物市场出现缺乏门槛等问题。另一方面大学生要补好“诚信”缺失课,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不给不法分子以可趁之机,才能健康的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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