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四川传媒学院党委宣传部对“学生认领失物需交费”一事作出回应,校方设立所谓的“失物招领费”,目的是为了鼓励校园内拾金不昧的良好风气,“同学们如果不想交这笔钱就不用交,会由学校代为支付。(4月5日,澎湃网)
高校设立“失物招领费”让四川传媒学院的不少学生对学校保卫处的这一行为表示不理解,叫苦不迭,“东西在学校丢了,保卫处本身就应该原封不动还给我们,现在非让我们交钱才能拿走,虽然5块、10块钱不多,但心里总觉得不舒服。”其实高校的这一行为仔细咀嚼并无不妥,出发点是为了鼓励校园内拾金不昧的良好风气,同时也为了让一些丢三落四的大学生能够多长点记性,吃一堑长一智,养成良好习惯,因此对待“失物招领费”无需过度解读。
学校属于公共区域,学生由于粗心大意,把手机落在学校的公共区域,学校保卫处这才设立“失物招领费”,并且这一直都是校方传统,对前来认领的学生进行有偿失物招领,目的是把这笔费用奖给交还失物的学生或清洁工人,为的就是鼓励学校拾金不昧的良好风气,这并无不可,同时学校并非强制性收取“失物招领费”,如果同学不愿意交钱就可以不用交,学校会为他们代为支付。
拾金不昧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优良传统美德,拾金不昧不只是一次表现,背后支持这些人作出“善举”的是高尚的道德情操、高尚的人格力量。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园地,培养学生高尚的人格是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德育工作更应放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把对学生的德育教育渗透到生活之中。
“失物招领费”是对人们拾金不昧“善举”意识的呼唤,对拾金不昧人的一种奖励,事实证明,这个制度的设立还是有效果的,学校学生丢的东西基本最终都能找到。而且这笔费用直接用于捡到东西的学生或者清洁工身上,虽然这个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相信只要坚持一善为本,将“失物招领费”的规定更加细化,在充分尊重学生自愿的前提下,这样的做法值得推广。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的初衷在于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了让学生养成拾金不昧的良好品质进行激励本无可厚非,但教育方式一定要得当,规定一定要更加细化,要在充分尊重学生自愿的基础下进行,这样“明天的太阳”才能更加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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