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新制定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两项党内法规的出台实施,是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共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就两项党内法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4月19日,新华网)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释放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信号,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官员试图将其作为“隐身衣”,让瞒报者受到惩罚,是此次出台两项《办法》传达的明确信号。
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顺应民心、集聚民心之战,同时又是无法一蹴而就的巨大复杂系统战。要相信党中央一定会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踩着不变的步伐,步步为营,久久为功,取得治党管党的全面胜利。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我国经济正处于结构调整期、增长速度换挡期,到了爬坡过坎的紧要关口,改革“险滩”等着去涉,“硬骨头”等着去啃。因此,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以“两学一做”来要求和对照自己。
出台两项党内法规,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个人有关事项从只报不查到又报又查,从部分查核到“凡提必核”,有力强化了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有效防止了“带病提拔”。这次出台两项党内法规,认真总结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经验和创新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长期坚持下去,凸显了抓制度执行的久久为功。
填报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彰显了中国特色的制度自信。随着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干部管理监督需要更加科学化、精准化,对报告对象范围作适当调整势在必行。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领导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强化组织观念,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从信念和价值观上打造了“金刚不坏之身”,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就能经得起各种各样的冲击和诱惑,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两项党内法规,把制度落实到位,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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