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要求,对涉及企业、群众办事的各种证照和奇葩证明、循环证明进行全面清理,以群众和企业办事“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为目标,10月底前基本完成所有相关事项清单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5月5日《福州晚报》)
奇葩证明、循环证明之恶,在于增加了企业和公众的负担,多跑腿,多花费精力和时间,多浪费钱财。许多地方和部门都对此类证明进行了治理,不能说没有效果,但却公众的希望还有很大的差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为何如此沉疴难去?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要此类证明者不需要任何付出,自然就缺乏动力。所以,要根治此类证明,最重要的是实现“压力转嫁”,把公众所饱受之苦让要证明部门有切身感受,他们自然就会有动力。
如何实现“压力转嫁”呢?其一,是要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办什么事,在什么条件下,需要什么证明,相关单位必须向监管部门申报;凡是没有纳入负面清单行列的,无论什么原因,都不得向企业和公众索要证明。如此一来,这就需要相关单位认真梳理,动一番脑筋;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也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奇葩证明的任性产生。
其二,要陈述索要证明的理由。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并不是相关单位向监管部门列个表,就可简单申报。既然要证明,就要表明要证明的理由,要说清能不能用其他方法代替,可不可以通过信息联网解决。进一步来说,倘若不具备条件,也要表明如何改进,何时能够取消这项证明,等等,都必须加以翔实说明。更进一步,这些证明负面清单及其申报理由,还要向公众公示,接受公众的质疑和检阅。如此一来,部门向企业和公众要一项证明,自己先得经受百般苦,自然,能不要的证明,他们就不愿意要了。
其三,要建立双重责任追究制度。为了防止监管部门“放水”,还需实行双重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出现反映强烈的奇葩证明,不仅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还要追究审批者的责任。
如此一来,在压力和责任的双重制约下,定能倒逼相关部门转变工作态度,愿意承担责任,主动减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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