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莆田交警开展“全民随手拍,晒交通陋习”活动,针对车窗抛物、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电摩不靠右行驶这3类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车主在接到交警电话通知后,可通过参与该活动“将功折罪”,“举报”其他人的这三类交通违法行为,符合要求的将被免予处罚。(5月10日《海峡都市报》)
通过举报他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功折罪”,使自己免于处罚,这一新的交通规定,有三层意义。
一是弥补了警力的不足。车窗抛物、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电摩不靠右行驶,这些交通陋习之所以长期得不到根治,很大程度上与警力在限有关。以莆田市为例,全市目前有30多万辆汽车、30多万辆摩托车和近百万辆电动车,此外每年还新增近6万名的驾驶员,交通管理压力巨大。单靠数量有限的交警,要完全发现和制止这些交通违法行为,显然是不现实的。通过把交通违法车主和广大市民变为监督者,这就弥补了警力的不足。
二是对交通违法者起到了震慑作用。这三种交通违法行为,之所以说是陋习,是因为许多交通参与者也知道是违法行为,但由于长期得不到惩治,往往处于无视的状态。尤其是缺乏交警和监控探头的情况下,许多人更是任性而为。把监督放在群众身上,让交通违法者感觉到自己始终处于监督状态之下,这是有利于他们改正陋习的。三是给了交通违法者更多选择。对交通违法者,处罚并不是目的,通过处罚,接受教训,避免下次再犯错误,才是查处的意义所在。因此,任何有利于人们改正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都是可以使用的。通过手机或行车记录仪等方式,拍摄记录下其他人的这三类违法行为, “将功折罪”,这既让交通违法者受到了惩罚,也让更多的交通违法者得到了教训,这样的方式是有其价值的。
因此,对于这样的交通处罚方式,是可以有探索的。对于其中存在的问题,在探索中加以规范,使其发挥更多的积极作用,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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