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原市长陶淑菊本是很有前途的少数民族女干部,是正厅级干部。去年4月被“双开”,她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承揽项目、谋取利益,允许、纵容其丈夫在她管辖的地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活动并谋取私利,非法占有其工作单位的财物归个人使用。(搜狐,2017年05月18日)
陶淑菊是乌兰察布原市长,她本是很有前途的少数民族女干部,她已经是属于正厅级干部了,在去年的4月,她因为老公经商落马了,调查的结果是不仅仅她自身有问题,在她的背后更有一个推波助澜的“贪丈夫”,她的丈夫在她的管辖范围内经商,这看似本不冲突,但偏偏她丈夫从事的是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活动并谋取私利,将那些本不属于自己的工作单位财物占为己有,而陶淑菊明明知其丈夫的“胡作非为”,但她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容自己的丈夫进行不正当的利益输送。
陶淑菊是乌兰察布的原市长,也就是那个地方的“官”,而她的丈夫又在那个地方经商,也就让他们组合成为了“官商之家”,本来合法的经营都很容易给人留下权力影子的印象,更可况是他们这样“肆无忌惮”的行为呢!上海市先行开展的《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试点工作,对于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就有明确规定:“正厅职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不得在本省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单从这一点上来看就是不允许的,更可况她丈夫的这样会推波助澜呢。
陶淑菊被“双开”的结果就是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的有力支持,她的“典型”为更多的领导干部再敲警钟,成为了有力的反面教材,同时警醒着更多党员干部不要轻易触碰法律法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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