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县11个镇纪委书记没有一个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6年,全县11个镇纪委书记中有2名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这是记者在陕西省石泉县纪委了解到的一组数据。镇纪委书记的评优人数的变化得益于该县出台的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单考统管”制度。(6月2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6年4月,为破解乡镇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等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怕丢票、怕差评、顾虑多,从而导致监督效果不佳的实际问题,在县委的大力支持下,石泉县实行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单考统管”制度,有效激发了基层纪检干部的干事活力。
所谓“单考统管”,就是调整优化考核测评权重,实绩评价占60%,被监督对象评价占10%,对镇纪委从纪律审查、日常监督、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对派驻纪检组从纪律审查、日常监督、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发现等方面进行考核;将镇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年度考核优秀名额统一纳入县纪委监察局管理使用,不再占所在镇和部门名额。这样的行为,无疑是有效地解除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可以放心大胆地履职尽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干部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对腐败“零容忍”,这难免会得罪人,得罪单位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在乡镇一级,党员干部数量有限,纪检干部动真碰硬监督执纪。既要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问题咬耳扯袖,也要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进行惩治,甚至要对他们给予党纪政纪的处罚,这肯定会让一部分党员干部心生不满。平时还可能没有什么,但一到评优晋级,考核评估等关键环节,一些心存不满的人就会趁机报复。长此以往就可能影响纪检干部监督执纪的积极性。
纪检干部也是人,也渴望党组织对他们工作的认可,如果因为他们动真碰硬监督执纪,让他们长期在考核评估、评优晋级上吃亏,肯定是有以公允的,各级党组织真正关心他们,对他们实行“单考统管”,让上一级党组织来管理他们,来对他们的德勤能绩进行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让干事创业的纪检干部得到认可,这对激发他们敢担当的热情,让他们义无反顾地监督执纪,肯定是大有益处的。
在从严治党的今天,纪检干部肩上的担子可谓沉甸甸的。地方党委对纪检干部实行“单考统管”,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从而达到激励他们监督执纪的目的,这确实是值得赞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