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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中国式过马路要对症下药
2017-06-27 11:17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关育兵 编辑:苑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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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5月以来,济南交警联合多个部门频出大招,对路口的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不文明现象进行整治,不但明确了处罚措施,而且曝光违法者的高清无码照片以及姓名、住址等身份信息。9日,违法曝光再添新平台,济南交警联合客运公司将在客运大巴上播放闯红灯曝光视频。这就意味着,在济南闯红灯被抓拍曝光,不但会丢脸丢到单位丢到家,甚至还会随着客车的脚步丢到外市、外省。(6月10日,微信公号“生活日报”)

  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章行为,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沈阳交警部门的数据显示,交通事故中涉及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死亡人数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六成以上,在这些死亡事故中,有绝大多数是由于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不遵章守法造成的。在成都组织的“文明交通秩序”测评工作中,“行人不闯红灯”得分率仅为28.5%,“行人行其道”得分率为45.0%,“非机动车不违法载人”得分率仅为17.00%。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已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

  济南此举,旨在下大力气整治中国式过马路,对于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非机动车,将给予交纳罚款、接受违法教育、路口执勤地“豪华套餐三选一”惩罚。不仅如此,交警还将落实违章者的工作单位,是文明单位的纳入文明单位的考核评比;是快递、外卖小哥的,通报行业协会及外卖企业;骑共享单车的,纳入单车使用人个人信用记录,直至取消其用车资格。曝光也将从交警新媒体到路口大屏幕再到社会大屏幕。这些大招,可谓相当严厉!

  治理中国式过马路这个顽疾,当然需要重锤。要根治,却不能仅靠重锤。第一,是需要持之以恒地整治。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形成陋习,很大程度上与其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矫正有关,以至于事实上的违法行为被许多人视为正常。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了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的处罚力度,如行人闯红灯最高可处50元罚款。因此,只要能够持之以恒地按章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予以矫正,这一陋习是可以纠正的。但寄望于毕其功于一役,靠间断性的放大招整治,效果恐难如人意。

  其次,是要严格依法划定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但从相当多的案例来说,不适当的扩大机动车的责任,已成普遍现象。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对行人、非机动车的纵容。

  再次,要保证行人、非机动车的路权与方便。行人、非机动车的路权未得到很好保障,路线规划、交通设施于他们不便,也是造成他们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一个原因。考虑行人、非机动车出行的现实需求,予以他们应有的照顾,这也是应有的题中之义。

  治理中国式过马路,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综合施策,对症下药,才能取得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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