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企业在杭州推出了5万把“共享雨伞”,分布在火车站、地铁站、商场等区域。市民们通过手机扫描、身份认证、交押金充值等步骤,获得使用权,半小时支付5毛钱的费用。可是,共享雨伞面世短时间内,就遭到当地城管“下架”,理由是有碍市容。
时值夏日,天气变化莫测,出门在外难免准备不及。从市民需求角度上说,共享雨伞的确有其存在价值。城管二话不说就将雨伞收走,好像真有点多管闲事的意思。
不过,根据当地相关规定,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地区建筑物的顶部、阳台外和窗外不得吊挂、晾晒和摆放物品;禁止在道路两侧护栏、电杆、树木、绿篱等处架设管线,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可以说城管不解风情或者不懂变通,但不能说于法无据。
为外出市民提供低价雨伞,当然是好事。城管按规矩严格执法,也不是坏事。为何会出现这样的尴尬?可以想见的是,投放产品之前,企业一方面可能并未研究和重视相关的管理制度,与管理部门也缺乏沟通。
由此而来的又一个问题是,在各类“共享”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今天,大量共享产品涌入公共领域。这种业态在现有的秩序和规矩面前又该如何自处。
对于管理者来说,对共享经济如临大敌,一味禁止,既不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有违公众的诉求和利益。而对于运营者而言,也应该负起企业责任,而非将管理成本全部转嫁到社会和公共管理者。
对不少共享经济形态来说,其“随取随用随放置”的产品特性,与追求“各就各位,整齐划一”的公共管理理念存在抵触的地方。当二者出现矛盾时,究竟是“网开一面”,还是“各退一步”,目前或无定论,但终究要在交流和互动中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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