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家2人分红1200元,今年估计能分到3000元以上。”6月19日,在旺苍县木门镇三合村一大片茶园里,正忙着茶园管护的该村建卡贫困户郑大兰高兴地说。三合村把财政投入“小农水”设施建设的240万元,按照1000元一股集中入股到青龙山村级茶叶加工厂,发展3000亩绿茶、1500亩黄茶等,去年企业实现纯利润52万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红10.4万元,企业分红15.6万元,贫困户(122户)人均分红609元。(6月27日,四川农村日报)
去年以来,旺苍通过把产权制度改革作为贫困村发展的动力,把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作为带动贫困户增收的载体,把产业脱贫作为扶贫攻坚的重要手段,在农村探索完善并建立起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三者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户分享更多的产业成果。
扶贫攻坚进入到今天,大家都知道,要让贫困户群众真正脱贫,就应该对他们进行“输血式”帮扶,这自然首推产业发展。通过产业扶贫来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已经成为当前脱贫攻坚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很多贫困地区的主动选择。然而扶贫干部在推进产业扶贫,特别是实施类似“公司+农户”的帮扶方式时,一定要有建章立制,确保彼此之间是一种真正的利益联结,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他们走得更顺,走得更远。
产业扶贫说到底是一种经济活动,具有市场经济属性和产业特点,要尊重经济规律。承担扶贫任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也是市场经营的主体,本来就要面对自然、市场等多重风险,再加上当前大的经济环境不太好,其中不少企业经营的确有点困难。如果只强调他们的社会责任,不顾他们的实际情况,脱离实际地要他们带动当地群众发展产业,甚至地方政府通过施加压力来让他们屈服,这样缺少利益联结的经营模式注定是不可能走远的。
因此各地在实施“公司+农户”“龙头企业+贫困户”等帮扶措施时,一定要考虑他们彼此之间的利益联结问题,只有兼顾了他们方方面面的利益,才可能出现“1+1>2”的情况,从而实现共赢,让企业和贫困户群众都从中受益,这样的帮扶模式才是精准的,才是健康的,才可能焕发出勃勃生机。
只有真正实现了各方的利益联结,才能让参与的方方面面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从而让大家都在发展中分得一杯羹。这样的发展模式才可能真正走得平平顺顺,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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