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云南独龙江乡再推“禁酒令”引发关注。该份名为“独龙江乡人民政府关于重申在全乡范围内实行禁酒的公告”称,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成果,切实转变因酗酒造成的贫困、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家庭破裂等现状,积极引导独龙族群众形成良好、文明的生活习惯,全力助推脱贫攻坚。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施行禁酒。(中国新闻网,7月4日)
应该说,单就这份名为“独龙江乡人民政府关于重申在全乡范围内实行禁酒的公告”初衷来看,并未什么不妥之处。其目的是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成果,切实转变因酗酒造成的贫困、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家庭破裂等现状,积极引导独龙族群众形成良好、文明的生活习惯,全力助推脱贫攻坚。为了地方的可持续发展,为了全乡人民尽快脱贫致富走上,理当一赞。可问题是,这份“禁酒令”禁酒时间为7月1日至长期,禁酒范围为独龙江辖区范围内全体干部、职工、群众。一个“群众”二字,想必让任何一个人理解,都可能“误”以为权力过于“任性”,如此“一刀切”更有“因噎废食”之嫌。
独龙江乡:全乡1232户,总人口4350人,其中农业人口4095人,独龙族人数占总人口数的99%。受孟加拉湾暖湿气流的影响,降雨量大,为全国之最,属东南亚三个多雨中心之一。独龙族同胞居住地区是全国最贫穷落后的地方。独龙族主食玉米、荞麦,喜欢饮水酒、吃烤肉、喝茶、抽旱烟。作为少数民族的聚集地,有各自的风土人情和生活习惯,这不足为奇。更何况,从地理地貌,气候的湿度来看,饮酒是其多年来一个民族生活习俗。如今,要求独龙江乡辖区范围内严禁销售各类酒精制品(包括:自熬酒、白酒、啤酒、果酒、易拉罐酒等),不是“因噎废食”那才怪。
因噎废食,噎:食物塞住喉咙。废:停止。多用在小人做事不知轻重,因一点儿小事而推翻全部方面。在“禁酒令”中表示,对违反本公告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对违反本公告的群众,严格按照《贡山县对“三类”人员取消享受惠农政策资格》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罚(三类人员指:因懒致贫、因赌致贫、因酒致贫);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等。笔者只想一问,享受惠农政策资格与饮酒就真有如此大的关联?以取消资格来实行“禁酒令”,是酒不醉人自醉,还是人不醉“权”自醉?
当然,话又说回来,作为党员干部自觉执行“禁酒令”规定;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率先带头,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酗酒影响工作,加大查处力度,一经发现因为饮酒耽误工作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不得过度饮酒、酗酒、借酒滋事;全乡晚间22:00以后禁止饮酒,各中心、站所和各村委会负责人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带头落实“禁酒令”规定,确保令行禁止。这些都无可厚非,更是必须得贯彻执行到底。至少可以规避领导干部喝酒影响工作,影响个人形象,规避推杯换盏间的利益链接。在此,“禁酒令”是惩罚也是关怀。
一言以蔽之。“禁酒令”虽好,如果“因噎废食”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损害。笔者以为,“禁酒令”无论是征求意见也好,还是实施公告也罢,作为地方管理者,当从对方的实际情况出发,对于每一项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妨以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为落脚点,别为了表面文章,让形式大于内容,那样只会落下一个“笑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