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盱眙县在干部调整过程中,16个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对38名推荐对象列明104条缺点清单,同时,该县通过干部信息大数据对拟提拔重用干部进行精准研判,其中有1名乡镇干部因工作不力问责被取消任职资格。(7月10日,华龙网)
为夯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在实行“一把手”实名推荐干部、列明“缺点清单”并签字背书的基础上,盱眙县还要求被推荐对象的服务对象、管理单位、帮办企业对其列出“缺点清单”。笔者认为,列出拟提拔重用干部的“缺点清单”,其目的是为了有效解决选任工作责任不明确、推荐干部“一推了之”难追究等问题,从而筑牢防止“带病提拔”防火墙,把带病干部拒之门外。但如果在列举“缺点清单”时避重就轻,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盱眙县要求16个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对38名推荐对象列明104条缺点清单,无疑是为了让被选任领导干部的缺点以最简洁的形式,明晰和准确地展现出来,让人一目了然,为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提供依据。如果一些单位领导干部有当“老好人”的思想,怕得罪人,于是在对考察对象的工作能力、工作成绩、工作态度以及性格特质等方面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时,避重就轻,蜻蜓点水,泛泛而谈,这样的“缺点清单”那就很难名副其实,起到实效。
“某领导,我给你提个意见。你为什么经常加班而且到很晚?身体是自己的!因此,请你一定要劳逸集合!” “某领导,,我也得给你提个意见,那天本来给你准备了汽车,但你却非要和群众一起挤巴士,你怎么能搞‘特殊化’呢?”“严守原则不讲情面得罪不少人”……这类所谓的批评意见,在生活中可谓司空见惯,这样的批评看似批评,实质上是表扬的“意见”,对各级党委识人、用人是没有什么好处的,这样的“缺点清单”哪怕再多,也是废纸一张。
如此看来,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在为推荐对象列出“缺点清单”时,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任的态度,要客观公正地列举出当事人的每一条缺点,不无中生有,也不故意隐瞒,坚持做到有一说一,有什么说什么,只有这样求真务实的“缺点清单”,才是概括出了领导干部真正的缺点和问题的,这对各级党委精准地识别干部,选任干部,把“带病”干部拒之门,肯定是大有益处的。
盱眙县建立干部缺点清单,对于克服干部管理泛化是针对之举,需要每个单位党委负责人发扬敢担当的精神,直言不讳地把候选干部的缺点如实地一一列举出来,让党组织决断,助党组织选出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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