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平时考核周期短日常工作中及时回顾、查缺补漏。”说起公务员平时考核,一月一总结,有利于公务员在某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很高兴,他们直言这种“按月份总结、按季度评鉴”的考核方法对工作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7月9日,人民网)
依据《公务员法》,“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是公务员考核的两个维度,宏观维度与微观维度两者缺一不可。可尽管如此,许多地方公务员现实管理中各地各部门不同程度普遍存在重“定期”轻“平时”的问题。定期考核也是只需要年底交份工作总结,就能被认定为称职甚至优秀,这显然有悖于考核制度的初衷。
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孬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已经成为顽疾,让想干好工作的公务员没有激情,让不想干好工作的公务员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混日子,这是政府和公众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全国许多地方都出台相关规定,明确要强化公务员平时考核,显然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能够打破公务员“一年一考”的年终考核模式,既能发挥“显微镜”、“透视镜”功效,又能发挥“指挥棒”、“风向标”的作用,激发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
诚然,一系列政策的出台都是居于好的出发点,但是,平时考核切莫走年度考核的老路,执行过程偏离方向,沦为形式。
公务员平时考核,其着力点在于“平时”,关键点在于“真考实核”。具体究竟怎样确保平时考核质量,使之真正充分发挥优胜劣汰的职业激励作用。必须要厘清两个问题。一是怎么考核?二是谁来考核?无论定期还是平时考核,现行公务员考核很大程度上主要都是一个内部化特征明显的“自我、关门考核”,单位内部都是自己人考核自己人,所以多数人会碍于情面而违心给表现不好的人考核个好的结果,如此而言平时考核就沦为形式。如果这种内部化考核方式不能有效改变——仍是一种“自我评价+领导确定”格局。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也是中立的,干部好不好,百姓最有发言权,因此,为确保考核结果,可以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其中,变”领导说了算”为“群众说了算”。同时,发挥群众监督力量,让考核更加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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