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维华简直把单位当成了自家的“摇钱树”:从私家车路桥费、维修费,到私家车加油;从在单位食堂吃饭3元钱不打卡,到一家人吃一顿火锅108元回单位报销;从买手机,到直接套取几万元私吞;从到美容院消费,到与家人在国内公款旅游,等等。在他看来,作为单位的一把手,花公家的钱理所当然,吃点用点不算啥。(中国网,7月11日)
仲维华农家子弟出身,是姐弟五人中唯一一个能读书的幸运儿,父母对其期望很大,时常鼓励他“用劳动去挣”“拼命去干”。从小他就养成敢于拼搏的性格,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异常勤奋、刻苦。父母还时常嘱咐他不要去贪钱,可随着职务的提升,权力的增大,他早已将父母的话语抛之脑后,逐渐志得意满,私欲日益膨胀。
十八大后,全国各地都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问题的领导开一次会学一次规定就会流一身汗,“风过留痕”“雨过湿地”。这说明反腐成效是明显的。但仲维华从不把它当真,认为反腐只是一阵风,照样吃公家的、喝公家的、拿公家的、用公家的,就连一家人吃一顿108元的火锅都要拿回单位报销。这公家的便宜占太心安理得、理所当然了,这个“一把手”当得太“逍遥自在”了!可逍遥的到一时,逍遥不到一世,最终必将是坠入深渊的下场,为其侵占公家利益的“恶行”而付出沉重代价。
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一把手”,要认清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款是人民的血汗钱,一分一厘都要用在为人民上。要给自己的思想戴上“紧箍咒”,时时以公、私二字为标尺,事事划清公、私的边界,始终保持一颗清正廉洁的真心,切莫舍本逐末、因小失大,让损公肥私毁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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