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市委编办获悉,为加强编制管理,成都已印发《成都市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成都市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关于严格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使用管理的通知》。(成都商报,7月18日)
而在现实中,对于一些部门的领导干部职数配备来说,也同样有“客少主人多”的诟病。笔者查阅了早前的一些相关超职数配备新闻,什么一个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有19个副局长;什么市场安全监管局有14个副局长;什么发展规划与统计局15名副局长;什么一个市11位副市长;什么一个区发改委班子成员多达17人等等如是。真是工作需要吗?答案非也。人多好办事?未必尽然。或许真正的症结还在“官本位”思想的体现。因为,在一定意义上说,领导干部的职务层级和待遇直接挂钩,减少领导干部职数,必然使部分官员利益受损。当然,这一“主人”增多,无形之中加重社会负担、降低行政效率,“简”已成必然。
再者,如果领导干部的职数配备过多,不仅不利于干部队伍管理,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更会导致用人腐败;也不利于廉洁高效公务员队伍的建立,损害干部管理体制的科学性,阻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有损党和政府的权威。长此以往,势必增加政府改革的成本。《管理办法》提出,行政机构新进人员,不得超出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并按规定程序申请用编计划。而且《管理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数一般为3至5名”。无疑,是自我“瘦身”“砍掉内耗”“轻装上阵”,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应有之举。
当然,话又说回来,进行规范和整治固然可赞,但“瘦身”更要“健身”,“砍掉内耗”但也得“砍出效率”,少了“主人”得多一些“主人翁”意识才尤为关键。说白了,精简部门领导职数,要解决好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同时,强化领导职位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防止将领导职位作为“福利待遇”随意发放。为此,在《管理办法》中提出,任何人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都可以通过“12310”等途径向有关部门举报。行政机构违反规定,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还要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纪依法给予处分。不失为办法之一。
治标需治本。单有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或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是远远不够的。纵观早前一些地方对超编职数的配备清理,通常会因“机构调整需要过渡”“冗余人员需要消化”“增设临时机构”等原因,使领导职数超编客观上成为一种常态。加上一些地方虽然发现领导职数超编,但面对这样的问题,鲜闻哪个领导或部门因此被追究责任。究其原因,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落实到实际的行动中,换汤不换药。也就是说,如果相关监督不到位,规定、办法只会是形式大于内容。
一言以蔽之。精简部门领导职数少一些“主人”,着实值得一赞。俗话说,“改革最难的是革自己的命”。笔者相信,随着部门领导职数减少,随着政府部门动真格的割自身“肉”,定能打开牵涉方方面面的利益“藩篱”,让部门的责权利更为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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