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7月19日发布数据显示,2017年6月份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671起,7518人受到处理,515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1423起。(人民日报,7月20日)
何谓“螳臂当车”?在《庄子·人间世》中如是说道:“汝不知夫螳螂乎?怒其臂以当车辙,不知其不胜任也,是其才之美者也。”其主要寓意并非是指出色的勇士,而是比喻不自量力。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7月19日发布数据显示,2017年6月份查处问题5671起,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1423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1245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831起,违规公款吃喝746起,大办婚丧喜庆582起,楼堂馆所违规问题302起……诚然,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近四年当下,岂容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有“螳臂”之举。严惩之余,也着实值得深思。
2013年11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条例》中,以总则、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附则12章65条形式,从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作出全面规范,可谓是真正涉及到了反浪费倡节约的深水区,显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治理浪费等现象的决心。但事实上,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可谓备受诟病,更是成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头戏”。固然有制度漏洞、监管缺失等原因,但更为重要的是,存在着既得利益和私心杂念,面子与钱的问题始终“抹不开”。
进而言之,在《条例》的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已然规定,得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党政机关应当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说到底,制度设计再精细,管理手段再新颖,也难免发生异化。因为,公车改革,最难改的是“官念”,最需要贯彻执行力和具有威慑力。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从某种意义上说,公车改革也是一次深刻的利益调整,要标、本兼治也并非易事。其实,现实中多地已经采取不同的形式控制公车“私奔”,如安装GPS、喷涂公车标识、公布举报电话等等如是。但依然很难遏制这种“特权式”的私用,究其原因,公车出行基本是“领导说了算”,实则是领导的“权力用车”,又有多少人喜欢或是敢于“较真”。为此,还得健全完善监督制度,拓宽违规问题发现途径,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利用专项治理、行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等载体,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得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公用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查;得严肃追究直接人员的责任,实施“一岗双责”。
作风连着民心,作风彰显形象,作风关系存亡。改革之路无坦途。再看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1423起,带给相关监督部门警醒的是,接下来,如何以狠抓落实的决心、制度创新的智慧、稳妥推进的理性、扎实工作的细心,减少“螳臂挡车”之举。相信,只要能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找到深化改革的最大公约数,像严查酒驾那样严控公车,就一定能把公车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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