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纪委的谈话室,江干区一国有企业财务科李科长松了松领口上的纽扣,长吁一口气,“这次组织约谈,我确实感觉到平时对自己要求还是不严,今后一定要吸取教训。”(人民网,7月25日)
“禁微则易,救末者难。”诫勉谈话是指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由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对干部谈话规诫、监督管理,并组织跟踪考核。当然,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尤其是要对存在问题,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帮助其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使谈话对象少犯或不犯错误。
报道称,2016年以来,杭州市江干区纪委通过探索实践,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七种方式的实施意见(试行)》,对于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谈话函询、民主生活会、通报批评、告诫和诫勉等七种方式,列举了44种使用的具体情况,让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参照实施,推动党员干部批评、谈话等工作走向规范化,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笔者以为,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通过及时治一治轻微感染的“病树”,扶正那些“歪树”,是推动形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基础。以约谈“红脸出汗”不失为强身健体。
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七条规定,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其实,如何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在处理一些苗头性问题或是轻微违纪问题时,批评教育、谈话函询或是通报批评何时进行?如何让约谈体现出严要求,让治病救人、防范于未然落实?“红脸出汗”尤为关键。
祸患生于幽微,防范当于未然。严是爱,松是害。如果平时对干部身上的“小问题”不管不问,等出事了就不是红脸出汗的问题,“病入膏肓”之时再去提醒也已经晚了。毋庸置疑,眼下,一些监督者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老好人心态,对已经出现明显违规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不劝告,不批评、不制止,以致违规违纪者一错再错,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此举,无异于放纵危险、推波助澜,看起来你好我好大家好,实际上是害人害己害组织。
严管就是厚爱,治病是为救人。人无完人,金无赤足。难免会出现小错误,这时就要准确指出和提醒其存在的问题,让其感受到压力,立即整改。这也是让其感受到组织对干部的厚爱,是一种保护,避免其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有鉴于此,“红脸出汗”的功效不啻一场“及时雨”,就得做到“抓小”不“放大”;就得把谈话提醒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评先评优、绩效考核、提拔使用、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将“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到实处;就得细化操作准则,让约谈有章可循,充分发挥组织的震慑作用。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是非。说一千道一万,约谈“红脸出汗”再辅以强有力的整改督察机制,才能教育引导干部做良好政治生态的坚守者、维护者、建设者。而当这样的约谈一旦成为常态,党内政治生活的健康指数也必然会不断提升,就能达到除弊去垢、洁身保健之目的,于人于己,利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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