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上午9时,永城市西城区护城河西吊桥段,河水清清,天气微凉,身穿游泳衣的永城市市长李中华,第一个跳入河中,紧接着,随他而来的永城市政府办、环保、建设、市政、城关镇等部门和乡镇负责人鱼贯下河游泳。(8月2日《大河日报》)
这源自于去年7月,彼时任永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李中华的一句承诺:“一定要全力治污,能不能治理好,一年后我会再来这里,下河游泳,用身体检测。”市长游泳测水质,躬耕治污,身体力行,能够换取群众的信任,消除群众的质疑,增添群众的信任,使治理水污染面临的群众困惑迎刃而解。从这个角度出发,游泳检测水质情况,值得肯定。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国河道管理保护出现一些新问题,河道干涸、湖泊萎缩,水环境状况恶化,河道功能退化等,给水资源安全保障带来严峻挑战。然而,我国相关部门缺乏河道湖泊水质保护措施,预防整治工作不到位,甚至有的地方政府对河道污染充耳不闻。此景此状,更令人忧心如焚。
为解决这些问题, 2016年12月,中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全面推行河长制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作为市长,担任本辖区的河长,有责任和义务推进河湖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保障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维护合乎健康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我国的地表水按功能高低分为五类:I、II、III、IV、V。而市长能兑现承诺,“以身试水”,至少水质需要达到III类,即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到、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这表明,市长认真贯彻落实河长制,用实际行动倒逼了相关部门和乡镇进一步抓紧抓实护城河治理工作,加快了治理进度,提升了监管水平,切实改善了沿河居民生活环境。
当然,“市长游泳测水质”不是目的,而是希望更多的领导干部和环保负责人能够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不懈,躬耕治污,身体力行,主动承担相应的职责,让生态环境越来越好,为建设绿水青山美丽中国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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