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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共享停车,前提是理顺利益关系
2017-08-18 17:00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朱昌俊 编辑:苑瑗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继网络约车、共享单车、共享汽车之后,“共享停车”也来了。近来,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在各自的地方停车管理条例或规定中提出,鼓励发展“共享停车”模式,允许一些单位或个人将专有停车位对外开放,并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进行分时出租,既增加收益,也方便他人。(经济参考报)

  城市停车资源紧张,目前几乎是所有城市都共同面临的问题,只不过是程度有别。这种局面的出现,汽车保有量增速太快而停车场资源供给不足,所形成的总量矛盾,是主要原因。但也存在利用率不高和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结构性矛盾。如一些停车场的利用有着明显的时间规律,一般是白天停车少,晚上才饱和,而一些停车场则恰恰相反。那么,只要充分利用这种“时间差”,即可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共享停车概念着眼于此,可谓找到了社会的痛点。

  但理论上成立与现实操作往往是两回事。共享停车的一个最大难题,在于因涉及太多的环节与利益协调,无法凭企业的一己之力就可完成市场开拓,而需要公共部门同步创造条件。比如,首先就涉及社会停车资源的开放问题;另一块则是一般居民小区停车资源的开放,关系到居民意愿和车位产权问题,不仅要进行利益协调,更涉及相关政策的调整。

  其次则是推广成本的问题。这包括一些停车场的信息化改造和接入移动互联网平台的成本分担,以及后续涉及停车场、业主、互联网平台等主体的利益分配问题,需要相关部门主动介入,在吸纳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相应规范。而考虑到停车资源的公共属性,政府部门除了在政策上创造条件,也可适当考虑给予一定的公共投入,作为“购买”停车服务的一种方式。

  共享停车的实质,其实就是引入互联网技术,对于既有的停车资源进行更高效的整合,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互联网+公共服务”的一种延伸。只不过由于市场化平台的参与,这个事不必完全由政府部门来“包办”,而是可以让第三方互联网企业来主导,公共部门则负责好利益协调与规则的制定。当然,共享停车的效率要实现最大化,还需要相关公共信息开放的跟进。

  目前,多个城市已经出台相关规定,鼓励共享停车的发展,这无疑是个积极的信号。只是由于该项行动牵涉到的环节和利益主体太多,相关的政策鼓励还必须要充分细化、有针对性。相比其他的共享模式,共享停车更为考验公共部门的协调智慧,需要有足够的预判和准备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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