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我省建立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试题库,在依法行政考核过程中,由考核组随机抽取试题,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测试后,得分计入考核对象的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成绩。(8月19日,大河网)
据了解,2015年,河南省对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行了全面改革和创新,其中一项重要创新举措就是增加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测试环节,即在实地考核过程中,由考核组随机抽取部分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试题,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及其部门,省直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和处室的领导干部进行测试,并根据被测试对象的回答情况进行打分,得分计入考核对象的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成绩。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并首次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如此看来,河南省让领导干部考“行测”,并且将成绩纳入行政考核中去,这是很值得称道的,这对领导干部掌握一定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作用毋容置疑。
但各级党委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在履职尽责过程中,时不时有违反法规法纪的行为,有不依法办事的情况,这当中,确实有一部分是不懂法,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造成的,但很多情况下,他们却是在知法犯法,明知道所作所为有违规违纪的嫌疑,一些领导干部还要故意为之,其实根本原因是对法律法规缺少敬畏,是唯我独尊思想在作祟。因此各级党委对领导干部“行测”不能止于笔试,而应该多去走访群众,看他们的行动,要把笔试和面试结合起来,相辅相成。
众所周知,近年来领导干部在征地拆迁中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是屡见不鲜,由此引起干群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况也是时有所闻。在全国各地的“征地”纠纷案件中,涉及到的“有关领导”,真的不懂“土地法”吗?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很多领导干部是在读透了“土地法”的基础上,歪着偏着让违规征地合法化,才闹出了那么多的强拆强占强征而引发社会矛盾的案子来。像这样的领导干部,如果在考“行测”的时候,只考笔试,他们的分数肯定不会低,但如果面试一下,实地考察一下,他们也许就不及格。
各级党委对领导干部进行“行测”的目的无疑是为了实现“规范用法”的目的,让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增强依法治国、法治为民的意识。如此看来,对领导干部“行测”时,既笔试,也面试,更要看实效,这样才可能杜绝领导干部“不懂法”“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行为,依法治国的步伐才可能走得更快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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