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播出第三集《公正司法》,全国各地干部群众收视热情不减,对法治话题的讨论也更加深入。(8月22日,人民网)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只有严格公正司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才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人民群众才能对依法治国和国家法治建设更有信心。
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各种原因,司法不公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起草情况向全会作说明时指出,当前司法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等等。由此可见,要顺利推进依法治国不断迈向新高度,必须先解决司法不公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司法不公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正司法的重要论述。首先,要解决的是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一段时间以来,受到司法地方化、行政化的影响,“权大于法”的现象严重动摇法律权威、削弱司法公信。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此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明确的措施: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这些措施可谓弥补上了司法体制和制度上的短板。其次,如何保障人权又是司法公正的必备条件,需要做好三点:第一,在诉讼过程中需要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第二,要切实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第三,要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只有这样才能能够真正保障人权,从而进一步保障司法公正。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维护司法公正、权威的最有力抓手,就需要真正的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依法及时公开法律程序,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以公开促公正,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一言蔽之,公正司法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作为广大司法战线干部需要按照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严格司法、公正司法,让司法真正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防线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