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多、办事难”问题,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公安部等12个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人民网8月11日)
近日,公安部联合12个部门出台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自下月起公安派出所将不在出具14个事项证明,这一政策的实施引发了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好评,诸如“你妈是你妈”之类的“奇葩”证明终于将要退出历史舞台,这无疑是政府部门转变工作职能的进步。
然而,在《意见》落实过程中,仍需加大落实力度,强化各部门间的联动性,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部门进行处罚,并及时进行总结和完善,避免开证部门转移,避免“奇葩”证明不开,事不办的现象发生,使民生政策真正解决百姓难题。
强化部门间联动,铲除“奇葩”证明根源。政府各部门应加强部门间合作,对取消的14个事项证明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各个部门同时发布、共同执行、大力落实的统一步调,避免“木桶原理”造成的短板效应,扩大《意见》覆盖、执行范围,从真正意义上做到各个部门不再要求开具各种“奇葩”证明,从根源上杜绝“奇葩”证明的开具。
加强监督,避免开证部门转移。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公安派出所不再开具“奇葩”证明时,并不能代表这些“奇葩”证明不需开具了,而是出现了证明开具单位转移。去年公安机关就提出了18项证明公安机关不再开具,之后开证明去公安局派出所的少了,但是去社区和基层乡镇政府的却多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奇葩”证明开具问题,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督,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加强审核,避免乱象发生。各种“奇葩”证明的出现并非是政府部门故意“任性”行政,其根本出发点是加强对各项事务的审查力度,确保工作不出现纰漏,只是在执行时做法不当,引发了百姓的抱怨,而此次简政放权减少了审批环节,并不是要求降低了,反而是对相关审查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严格落实审查机制,才能避免因“放权”造成的审批乱象。
公安部出台的《意见》无疑是简政放权,政府工作职能转变的又一重大成果,但切记走“奇葩”证明不开事不办的老路,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简政放权的“新常态”下,越来越多的惠民、便民政策将会陆续推出,一个新的服务型政府正在悄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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