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近日报道,宁夏将出台《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突出对女职工予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五期劳动保护,其中还专门明确了“痛经假”,这一消息使得“痛经假”话题再次引起关注。(8月18日中国新闻网)
“痛经假”一出,让大众看到女性的福音来了,可以不再为了那几天的痛苦而强壮坚强了,不管怎么说这“痛经假”一出都引起了大众的强烈关注。不过,“痛经假”虽然给了女性的难言之隐一个“出口”,但是这“痛经假”会不会过于理性化?
“痛经假”显然是针对女性生理期的痛经特别推出的,但是这痛经怎么来判断,痛经的程度是怎么样的?那种痛经可以休息还是所有的痛经都能休息,这个程度很不好把握,认定都是一个大难题。
再说“痛经假”落实,显然这个“好点子”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中,但是为何很多都是难持久呢?从根本上来说还是用人单位的无视,对“痛经假”没有约束其落实的相关制度,才会让“痛经假”悬空。
如果真的要落实“痛经假”首先得证明这个“痛经”的真实性,而只有医院的证明才权威,去医院开证明不可少,而“请假”的成立就需要单位的同意,这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痛经假”需要每个月来回折腾,想必就是这“痛经者”也不想如此麻烦吧。
所以,“痛经假”的构筑虽美,但是在执行上却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好,既然是福利,不妨让女性都能享受,采取“生理假”的方式,固定每月休假天数,时间自定,这样既能保证女职工福利,又能让单位对女性的关爱更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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