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费用完了,又不想问父母多要。”今年6月,大三的孙一轩和朋友出去旅游,没钱花了,苦恼之际,经朋友介绍,通过趣分期贷款2000元。孙一轩说,对方要求分为9个月进行还款,总共收取200余元的利息。“我打算通过兼职,发发传单,多挣点钱。”聊到还贷款时,孙一轩不停摇头叹息。(新华网)
“校园贷”作为互联网时代下的新兴产品,可以用于购物、助学,也可以用于大学生创业,目前已大面积地覆盖全国各大高校,大学校园里随处可见“校园贷”的广告。但是,随着“校园贷”的广泛深入,无序地发展,使得大部分学生产生依赖,进而使“校园贷”演变成为“高利贷”“连环贷”,“跳楼”“自杀”“卖器官”“裸持”等悲剧时有发生。
其实,“校园贷”并不是完全的“无良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校园贷”可以解决大学生的经济问题,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并且能够带动经济消费,可以说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缺乏对“校园贷”的法律监督和规范化管理,导致“校园贷”不分好坏的涌入校园,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生活以及校园秩序,并且带来了诸多乱象。
近期,重庆市金融办、教委等部门下发规定,要求“校园贷”向学生贷款必须经家长书面同意,这项举措无疑是对“校园贷”的有序发展起到了控制作用,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达到治理作用。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点做起。首先,加大对“校园贷”的法律监管力度,严禁不良“校园贷”进入校园;其次,学校、家庭以及教育部门应加强日常管理,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并开设相关课程,对学生进行正确教育;最后,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把心思放在学业上面,学会合理理财,合理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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