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系统中发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到2016年9月18日。《办法》明确执法范围包括“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8月23日京华时报)
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车,无论是归交警处罚,还是归城管处罚,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解决见缝插针的违停问题。但是,单纯的通过增加行政处罚权,很容易变得为了执法而执法,甚至一罚了之,以罚代管。
笔者认为,要想解决违停问题,建立美好的城市秩序,依靠简单的罚款,是不可取的,更应当从理念入手,通过提升“家庭意识”,形成共治共享共乐的良好治理氛围,才能有着人性化、服务型的城市管理,才能使城市更加和谐有序。
一方面,执法者要有家长教育子女的耐心与柔情。罚款好比家长手中教育子女的戒尺,虽然是行政执法的一种有效手段,但并非所有的行政执法都要靠它来行使,除了罚款,还有教育、引导、劝阻等“柔性”方式可选。毕竟,罚款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
另一方面,群众亦要对“家庭”秩序心存敬畏、自觉遵守。首先群众与执法者并不是天生的水火关系,要理性看待行政执法,更应当学会换位思考。试想如果你没有违反相应规章制度,执法者积极执法便是在保障你的权益。其次,群众不仅要自觉遵守城市秩序,更应当主动地参与到城市治理中来。只要群众将城市视作自己的家,那么不仅不会破坏自己的家庭环境,还会主动制止任何破坏自己家庭环境的行为。
城市治理如同一台机器,所有人就象一个零件,必须咬合紧密,才能保证机器的正常运转。执法者就像这台机器的一个齿轮,群众就像机器里的润滑油,只有执法者与群众将城市、国家看成一个大家庭,将对方视作是同一家庭的一份子,城市管理秩序才能向着健康、有序、规范的方向高速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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