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巩义市村民举报称,该市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的水库旁,有人在砍伐林木后,侵占1845.5平方米土地建成别墅和农庄。当地国土资源局两次按照“非法占地一平米处罚3元”的标准处罚,仍未能阻止非法占地行为。巩义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副队长表示,违法占地的处罚标准太低,是违法占用土地频繁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增加了执法人员的执法难度。(2016年8月30日《京华时报》)
砍伐林木侵占土地1845.5平方米建别墅和农庄,本是严重违法行为,面对广大百姓的举报,河南省巩义市的国土资源局所做的处罚居然是罚款5536.5元,其标准为每平方米3元。结果事件出现后,相关违法者其违法行为不但没有得到约束,相反的更是大肆侵害土地,继续违章建设,此事件出现,怎么不会让广大百姓质疑,这违法成本怎么会如此低呢?这样的处罚标准,即使是有法可依,但是对于违建处理又能够做到发力几何呢?
在这一事件中,即使是巩义市国土资源局所做的处罚有据有理,出现这样的尴尬事件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漏洞,但是处罚后涉事人员根本没有做到对事件的整改,没有对所建的建筑进行拆除,更谈不到对地貌进行恢复了,是不是经过国土局处罚就可以默认为是合法建筑呢?事实上处罚后该建筑仍被认定为不合法,同时涉事的人员对事件出现后不但不悔改,反而变本加厉,没有停止违建,反而让违章建筑建成了,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呢?说明了相关部门处罚只是做到了蜻蜓点水,根本没有从实质上对其经济利益构成威胁。
罚款存在制度困局,但处罚违建的方式不是只有罚款一种,在相关人员没有履行处罚责任的情况下,当地国土局为什么不结合当地法院对事件的出现进行叫停呢?结合法院对违建房屋进行强拆呢?这又是什么原因呢?如果法院出面,按相关规定进行拆除,法院是有权力的,这违建行为还会存在下去吗?正是相关部门没有这样做,才让违建行为一直进行下去,结果让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让百姓觉得根本是没有什么意义。
今天这一事件还在进行,如果在当地还出现其他村民的攀比现象,也要伐木建别墅,当地国土部门是不是也要进行这样的低成本处理呢?如果是这样,想一想这一地区将来会是什么样子呢?树木没有了,虽然有美丽的建筑,但是环境被破坏,会不会引起山体的滑坡,对水库和住户安全产生什么隐患呢?到时候真正出现严重的人身伤害事件,又需要追究谁的责任呢?
让违建行为早一天得到治理,让制度所存在的漏洞,通过相关部门落实责任来消除,也许这才是巩义市国土局最需要做的文章,如果在这一事件中还无视之,还拿制度缺陷为由给自己找借口,这水库周边地区私搭乱建一旦成气候,地方领导干部总会有因为这事被牵连的,不信就等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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