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文物法人违法案件多发。日前,国家文物局在全国范围部署启动了为期3年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严防严查严办文物法人违法案件。昨天,国家文物局第一批督办案件曝光。4起案件均为不可移动文物本体被损毁、拆除案,对文物的破坏令人触目惊心。(中国网8月31日)
中国是文明古国,有着光辉灿烂的传统文化,进入近代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开展了波澜壮阔民主主义革命,这些历史承载着太多的记忆,值得华夏子孙永远铭记,而遗迹、遗址以及故居等不可移动文物就是最好的“诉说者”,告诉我们曾经经历过的光辉岁月,教育我们不忘历史,面向未来,文物是历史长河中的见证者,帮助我们建立起一道不屈不挠、艰苦奋斗的“精神之墙”。
有人曾经调侃,“拆”可能是当今中国最牛的一个字,暴力强拆、违法强拆的事件屡见不鲜。当文物保护遇见了经济利益,碰见了推土机、强拆队,也败下阵来,真是让人痛心不已。像国家文物局督办案件里曝光的刘亚楼将军故居被拆一样,经调查,故居已经夷为平地,得出的结论是损毁严重,不可恢复。虽然当地已经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且将对遭损毁的文物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依法履行相应报批手续,聘请国家和省市文博专家编制重建方案和规划设计,实施原址重建。教训是惨痛的,虽有亡羊补牢之举,但也有饿死孩子来奶了之痛。
笔者在想,这次代表精神文化的文物和代表经济利益的房地产开发应该算打成了平手,能给人们带来教训和反思,本身也是一种进步。另外,棚户区改造改善的是人们的生活条件,也是一种为民之举,能给人民带来幸福感和获得感,而文物的精神滋养意义更大,保护文物就是保卫民众的文化图腾,两者的出发点和立足点都是为民,本无直接矛盾,两者发展成“你死我活的境地”,需要我们深入反思。
文物保护意识亟需提高,“喜新厌旧“是人之常情,但文物只有一个,文物破坏有不可逆性,一定要将文物保护放在第一位,在经济利益与文物保护两者不可得兼的时候,应果断舍弃经济利益。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不能只停留在嘴上,当地官员应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文物保护放在突出的位置,坚决打击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将先人的遗存保护好,利用好。笔者认为,科学规划是解决文物保护和房地产开发的根本之道,应通过前期调研,了解文物情况,上报文物单位,经过研讨和征集意见,经过合法程序,做出一个各方面都满意的科学合理方案。文物体现出来的是国家“软实力”,让我们知道从哪里来及走向何处,保护好文物是各级政府的义不容辞之举,希望各方携起手来,将我们的“精神之墙”妥善保护好,让它们继续讲好中国故事,守卫我们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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