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杭州峰会已在西子湖畔落下了帷幕,在各国领导的共同协商下,会议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特别值得关注的是,G20各国领导人一致批准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在华设立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这三个重要成果将为未来国际反腐工作带来巨大帮助。(9月6日新华网)
中国在G20框架内积极推动国际反腐合作、利用G20平台研究制定开展反腐工作的规则,建立打击腐败的网络,对于推动构建全球反腐体系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此峰会中,中国也很好地起到了主动性和“领头羊”作用,得到各国广泛的支持,取得了一系列新成果。
十八大以来,我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开展反腐行动,反腐工作也面临着许多难点,许多腐败分子利用国内外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等差异,企图远走天涯、逃脱法律的制裁。根据相关调查表明,身份较高、涉案金额较大的腐败分子大部分会选择去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与这些国家开展更为紧密的反腐合作是十分必要的,能够更加有效的挽回流失的国家财产。腐败破坏了原本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于全球经济的发展存在着负面影响。各国也逐渐认识到,只有加大国际间的合作力度,共享信息资源,严惩腐败分子,才能有利于保障世界经济的正常秩序。
随着反腐败工作力度的持续加大,国际反腐败网络越织越密,腐败分子外逃的空间会越来越小。G20国家制定的反腐行动计划,能够提高对重点腐败分子的追查力度,将天罗地网布满世界,让他们不再有“避风港”。
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全党同志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这“四个自信”彰显着我们党对外逃腐败人员、外流腐败资产一追到底有着极大的信心和决心。毛主席曾说过:“治国就是治吏。”他曾引用《资治通鉴》中:“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来阐述腐败的危害性,他认为如果一个个官员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而国家还没有办法惩治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因此,为保证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当今我党对于贪污腐败以零容忍的态度凝聚了党心和民心。
然而,我们依然要清醒的认识到,虽然建立了多种合作机制,追逃腐败分子和赃款还是任重而道远的。在实际反腐的行动中依然要以坚定的决心和信心来克服重重困难,让腐败分子得到应有惩罚,让人民安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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