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日前结束了公开征求意见。在为期一个月的征求意见过程中,个人信息安全如何保护、快递丢失如何赔偿、职业打假是否适用条例等诸多话题引发关注。(2016年9月8日中国新闻网)
消法实施条例结束征民意,其亮点多多,尤其是涉及到普通百姓日常生活利益的相关条款更让广大百姓关注,如推销电话将不能随便打,这一条对于百姓来讲更深有体会,这相关部门的营销骚扰电话,经常莫名地出现在生活中,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无论是你上班时间还是业余休息时间,无论是你的心情愉悦还是心情焦虑,这不知名的骚扰营销电话真正是无孔不入,随时都会打扰你,真正是让百姓内心很心烦。
今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出台了,对于某些商家随便对个人打营销电话的行为进行禁止,相关部门真正是为维护百姓利益出发,这样的规定出台怎么不会让百姓拍手称赞呢?看来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相关部门所做的工作真正是与时俱进了,真正是能够从方方面面地考虑到百姓利益了,其工作理念值得广大百姓点赞。
新规定出台了,百姓其实更期待对于商家随便呼入个人事件如何进行治理呢?即新制度能够亮剑时做到有的放矢。因为让百姓想来即使是在新制度出台的情况下,这电骚扰营销电话未必能够做到立刻禁止,如果相关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根本对新制度无视之,依旧打电话扰民,这相关制度如何做到发力处罚治理呢?如果相关制度或者执法单位不能同时跟进,这新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如何不是废纸一张呢?所以说如何防止营销骚扰电话不再扰民,需要做文章的不仅仅是消费者协会,还需要其他部门同时做好相关的服务,让制度在出台后,真正是做到制度落实时能够体现出责任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出台了,是好制度,百姓期待这一制度出台后能够给百姓的生活带来很大的方便,让百姓体会到新制度出台后,耳根子能够清静很多,只有给百姓的生活带来全新的变化,这制度的制订才有时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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