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西藤县相关部门获悉,一艘来自广东东莞装载着400吨生活垃圾的船只,近日在广西藤县一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停靠,并向河道内倾倒逾百吨垃圾。接到群众举报,相关部门及时赶到制止,并控制了5名船上人员。(2016.9.7中新网)
7月“轰轰烈烈”的太湖倾倒垃圾事件刚刚落下帷幕,又现广西垃圾倾倒事件。据了解,中国约有2/3的城市陷入垃圾围城的困境,已成为城市治理的老大难。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随着城市经济高速增长,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张,以及城市人口的聚增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垃圾也因此与日俱增。人均每年垃圾产量440公斤。许多城市不得不把垃圾危机转嫁乡村,导致城乡结合带区域生态环境恶化。目前全国城市垃圾处理的总体水平还很落后,加上资金不足,科技水平有限,基础设施落后,远不足适应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需要。陷入"垃圾产生量增加-环境污染加重-治理费用上升-财政资金不足"的恶性循环。
如何解决垃圾围城之困,不再出现这种以邻为壑的垃圾倾倒事件,是我们城市管理者急需思考的难题。现在垃圾处理方式主要采用填埋式,既浪费资源,又占用土地,污染水源,得不偿失。应提倡垃圾资源化处理的方式,但是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造成垃圾混合回收,加大资源化难度,邻避效应也让大型的焚烧厂不能选址落户,再加上资金不足,市政精力有限,许多城市犹如困兽,挣扎在垃圾围城困境之中。
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我们城市的管理者从本源上想办法,在制度上进行优化,在监管上严格把控。比如说以社区为基本单位,加强百姓垃圾分类意识,降低资源化难度。建立焚烧厂,积极与选址区群众沟通,让群众了解技术已成熟,有害气体是过滤后排放等知识。面对资金不足,精力有限,可以选择市场化运作,购买公共服务,进行外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就可做“甩手掌柜”,业务外包,不是责任外包。无论是太湖垃圾事件,还是广西垃圾事件,都是有关部门“懒政”思维作怪,监督缺位,外包后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果有专门的考核管理方案,对承包单位日检、周查、月巡,怎会出现黄牛倒运垃圾。倘若加强水上运输船只与码头巡查,加强过往车辆检查,怎会让垃圾非法出境入境。假如健全关于垃圾处理法制,加大违法成本,怎会有那么多船长“无知”运载倾倒。
解决城市垃圾围城任重而道远,是一场“长跑”,以邻为壑式倾倒,牺牲乡村生态而缓解城市压力皆不可取。城市管理者要在制度上优化,选择市场化道路,加强监管,认识到自己不是领跑的“运动员”,而是监督的“裁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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