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故宫鼓励在不伤害文物的前提下拍照,让观众尽量多地带走文物信息,但在展厅内不允许使用闪光灯、三脚架和自拍杆。(9月9日中新网)
博物馆能否拍照,一直以来都是容易引起争议的话题。在游客看来,拍照的意义在于“立此存照”,证实自己曾经“到此一游”;对于未来,也是一份美好记忆的依托;给予摄影发烧友的,也是一个创作的良机。
在博物馆看来,禁止拍照,意在保护文物。这样的说法,颇有震慑力。文物不仅属于当代人,还属于子孙后代,倘若因为当代人的拍摄,剥夺后代人的参观机会,那显然是罪不可赦。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拍照是否会影响到文物的保护。北京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的表态,至少表明一点,在不使用闪光灯的前提下,拍照对文物是没有影响的。至少,可以说这种影响是微乎其微的。既如此,肯定会让许多人不爽。原来,此前的说法是夸大其辞。
当然,这样的结论还为时过早,这也可能与人们的认识有关。原先认为是有害的,实践证明并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但文物具有不可再生性,有担心,先禁止,未必有什么不妥。可是,是否真是这么一回事呢?不知认识对不对,能否通过科学实验进行检验,给出公众一个有说服力的数据呢?有图有真相,是会更有说服力的。
公众担心的,在禁止拍照的背后,另有难以言说的原因。故宫此次允许拍照,但禁止三种情况:使用闪光灯,使用三角架,使用自拍杆。禁止闪光灯,“因为确实会对文物有伤害” “别人在观赏文物藏品的时候也可能受到干扰”;不允许用自拍杆的,“怕伤到文物和其他观众”;不能使用三脚架,是因为“会占空间”“使用三脚架拍照也可能会有商业用途”。“可能会有商业用途”,这句话颇值得玩味。之前,禁止拍照有没有这样的因素,也值得推敲。
拍照作为参观体验的一种方式,是游客应该享有的权利。除了可能对公众安全和文物保护造成损害,否则就不应禁止。即使禁止,也不能自说自话,应该拿出有说服力的事实,这应成为一种自觉。
故宫博物院允许开照,开了一个开头,也是对事实的尊重。但愿,这样的尊重,能更多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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