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河北青年报官方微博发布视频,称唐山乐亭城管队员在执法时将小贩售卖的西瓜拿到执法车后车斗中,随后离去。针对这一行为,官方解释是因为小贩在街头摆摊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城管队员念其生活不易,只罚没两个西瓜作为处罚。(9月18日中国青年网)
一段时间以来,个别部门制定的规章常带有“权力自授”的味道,反映出这些部门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还不够充分。而城管作为与民直接接触的岗位,常常在处理群众问题的时候出现“偏差”,城管作为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城管顾名思义,既是城市的管理者,也是大众的服务者。之所以要管理城市,就是为了让城市居民更好的生活。必须承认,作为城市管理的一线队伍,城管执法时面对的大多是社会弱势群体,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很容易引发争议,甚至可能与管理对象发生冲突,遭受群众的无端指责,实属不易。
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相当一部分城管队员执法行为不当的现象,且不文明执法、暴力执法事件屡见不鲜。相对于之前爆出的砸烂瓜摊、恶意辱骂商贩、大打出手等不文明执法行为,唐山乐亭城管罚没两个西瓜貌似是不足挂齿,可凭心而论,两个西瓜虽不是多么贵重的物品,但其造成的负面影响却非常严重,折射出城管执法的“漏洞”。
在物质生活极其丰富的今天,我们的城管队员当街抱走商贩两个西瓜且无任何处罚单据,这种行为定会成为众矢之的,成为人们口诛笔伐的焦点,而事后工作人员解释说,只罚没两个西瓜也是为商贩着想,但行为欠妥,已对执法人员做出了相应处罚。可见城管队员的执法初衷是好的,但“罚没西瓜”这种执法方式体现不出执法智慧,相反却有悖于文明执法的要求,不仅刺痛了群众的心,也损坏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笔者认为,相关城管队员的执法能力和人员素质都有待提高,作为公职人员,城管队员应从自身做起,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用文明行为扮靓文明城市。 “为人民服务”绝不可只停留于嘴上说说“,依法制定”更不能一笔带过。部门行政规章只有立之有据,遵法理、顺民意,方能行之有效。要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更要靠城管的文明执法,而我们广大群众也要与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劲往一处使”,才能共同打造幸福美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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