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8日上午在中南海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监誓。今年以来国务院任命的38个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的55名负责人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9月19日新华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激励和教育政府工作人员弘扬宪法精神,依法履职尽责的根本遵循。以李克强为代表的国务院在中南海举行首次宪法宣誓仪式,是历年来官员宣誓级别最高的一次,也是最庄重、最威严的一次,对提高各级官员的法律意识,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众所周知,法治社会建设是习总书记四个全面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就是号召广大公众在知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让社会更加民主、和谐。此次由国务院的38个组成部门55名省部级官员带头向宪法宣誓,是亮决心、表忠诚,更是带好头、以上率下。总理带头并监督,是对官员的一种鞭策,更是要体现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庄严。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官员从政的规矩完全可以用宪法来概括,依法施政就是依宪施政,官员行权绝不能超越宪法和法律,宪法是官员从政的核心和义务。改革开放以来,陈希同、胡长清、成克杰、陈良宇、簿熙来等人为何会腐败堕落?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用权过度,脱离了宪法和法律的约束,至使私欲极度膨胀,最终人财两空、锒铛入狱。所以说,对宪法不忠或者说违背宪法的约束,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依法行政是官员的职责和义务,但这里面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忠于宪法。我国提出法治社会建设已有多年,但为何官员不依法行政的现象依然存在?因为官员的法律意识始终有待于提高,忠于宪法的信仰仍需进一步加强,让广大官员向宪法宣誓则是一剂良药,对提高他们的为官意识、认清职责和责任、转变对待权力的观念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宪法作为所有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的根本,被称为“定海神针”,宣誓“忠于宪法”,就代表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会自觉用法律法规来监督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这是广大官员的基本义务。人民群众是宪法的制定者,忠于宪法就是忠于广大人民群众,滥用权力就是违背人民的意志。
宣誓是一种态度,宣誓更是一种责任。忠于宪法不能止于宣誓,更在于付诸行动。对于官员来讲,在众目睽睽之下,按照法定程序宣誓“忠于宪法”,是尽忠职守,更是无愧于心,官员必须要把这份责任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才能对得起这份宣誓,才能对得起人民群众的托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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