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管干部、管党员、管人才等重要职责,必须明确方向、找准定位,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组织功能和组织力量,选拔出人民满意的“好干部”,为“四个全面”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提出:“党的事业发展需要“好干部”、人民群众需要“好干部”、民族复兴更需要“好干部”,并要求各级组织部门把选好用好干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更完善的制度、更健全的机制、更明确的导向,让“好干部”脱颖而出,通过加强“好干部”的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等工作,来推动各项社会事业稳步向前发展。
选出“好干部”、用好“好干部”是组织工作的基本职责。细观不难发现,近年来中央的“打虎拍蝇”、反“四风”、“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从严治党的一系列举措,都是从“规范官员行为、净化官场风气”出发,下大力气改善濒临恶化的官场生态环境。在此形式之下,组织部门理应审时度势、炼好内功、乘势而上,进一步发挥组织优势,坚决落实好中央选拔、管理、使用干部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坚持好“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选拔上来,同时加强管理、严格考核,用干部治理的“严”来解决社会治理的“难”,让“好干部”坚定不移地把中央的政策落实下去。
关于“好干部”的标准,习总书记在不同领域给出过不同的解答。最初他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为“好干部”的20字标准。此后,他又多次把“好干部”具体化,比如“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对党忠诚、善谋打仗、敢于担当、实绩突出、清正廉洁。”、“明辨大是大非的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的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的感情特别真诚”等等。这些论述给各个领域选好用好干部提供了基本遵循。
“好干部”要做到组织放心、干部信任、人民满意,需在“好”字上下功夫。焦浴禄、孔繁森为什么是党的“好干部”?因为他们真正做到了以民为本、坚忍不拔、无私奉献、鞠躬尽瘁,这就是他们的“好”处所在。习总书记对“好干部”的多次阐述,就是要说清“好干部”好在哪里,“好干部”的哪些思想、哪些行为、哪些特点、哪些品质是其“好”的体现。好干部不仅要体现在字面上,更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不仅要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评判,更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好干部”不是与生俱来,而是要历经组织的培养和实践的历练。“好干部”的养成与自身努力是分不开的,优秀的品质、过人的本领都靠实践慢慢打磨,除此之外,更要靠组织的培养,自身努力和组织培养是干部成长进步的必经途径。正如习总书记所言,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的积累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而需要组织的正确引导和自身终生努力。
让“好干部”脱颖而出,风向标要正确。有什么样的作风,就有什么样的党风,就能选出什么的干部,这是风向标的问题。党选贤任能历来都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这里的“德”其实就是“好”的意思,把“德”作为选拔干部的基础,就一定能选出人民满意的“好干部”,但前提是“德”的份量要把握好,“德”的标准要统一,既要看考核时的成绩,又要看平时的表现,要“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的“德”,才能把真正的“好干部”选拔出来。
为政之要,莫在用人。用好干部,则国家就会繁荣昌盛,社会向前发展就大有希望,中华民族复兴就指日可待,否则,待贪污腐败猖獗,国势就会衰微,好干部的份量“无上限”。各级组织部门唯有全面落实好中央选人用人的大政方针,以选出人民满意的“好干部”为导向,把好关、履好责,让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好干部不忘初心、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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