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提出,抓紧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调整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科学合理确定车辆通行费标准,并要求“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完成”。(9月27日中新网)
收费公路在多年的发展中,产生了这样、那样的问题,被人们“诟病”,收费信息不透明、支出不合理等现象,使得群众对收费公路有不满,在收费公路债务缺口大和群众诉求多的两难境地中,收费公路改革势在必行。
“要想富,先修路”。收费公路对我国交通发展的作用毋庸置疑,收费公路政策实施以来,极大地促进了公路建设和地区经济发展,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横贯东西纵跨南北,“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的尴尬局面被打破,地区交流日益丰富,促进了区域经济间的协调发展,然而,严峻的事实我们早已了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公路的修建、养护、运营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收费公路备受争议,不是空穴来风。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但各种名目的延长收费,让广大群众质疑“钱去哪了”,但是若不延长收费,高额的债务加重地方政府负担。但是我们需要考量的是收费公路免费后,真的会是一件美事吗?难以想象高速免费后,所有大货车、客车、小轿车都走上高速,享受免费福利后,高速还能否是高速?高速通过量增大,势必造成拥堵和公路使用寿命缩短,这对公众来说也未必是好事。
收费公路需要政企“并肩作战”。高速继续收取养护费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部分人的“私欲公权”,拿着收费当幌子,大行损公肥私之举,从公平合理的角度看,公路收费的标准和年限,一定要考虑建设和管理成本,同时兼顾拥堵治理,收费公路改革在有了明确时间表的同时,也应考量具体的收费标准,防止乱收费,二、三级公路是公共公益性的,收费公路如何拿捏好自身定位,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仍需不断努力。莫让超期收费成为利益的“温床”,莫让债务成为收费的“噱头”,真正细化的公开,明确的标准,完备的制度方能减少群众的疑虑。政府责任的同时,企业也需要更多的担当,收费公路的改革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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