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规定在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要交200万元以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交不许施工。如果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还可提高比例。(10月11日《楚天金报》)
农民工是文明城市的建设者,却不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和享有者,鲜明的反差衬托出这个群体的尴尬地位,他们的生活状况也一直是社会热门话题。其中,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最为突出,牵动着人们的心。
事实上,作为劳动者中的弱势群体,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直存在,各地也不断规范用工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但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影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一些地区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有所反弹。雇主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仅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影响社会的稳定和谐。因此,下大力气根除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顽疾,是目前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针对于此,湖北出台新规,企业不交工资保证金不准施工,如果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还可提高比例。此举一出,立刻得到网友们的广泛支持。用工资保证金为农民工工资“保驾护航”,将很好地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为广大农民工带来福音,值得点赞。一旦拖欠工资超过保证金,工人们马上停工直接去领保证金,这样拖欠的工资也就有了着落。
但也要看到,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工资保证金不是“护航”农民工工资的终点,不能毕其功于一役。企业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不规范加之监管缺位才是其根本原因,更要加强重视,严格规范。针对这些问题,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同时对拖欠单位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企业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限制失信企业的招投标资格,掐住企业命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拖欠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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