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民爆料称云南永胜县为加快全县脱贫攻坚进程,发文要求干部职工捐扶贫款,每名职工最低捐款一千元。11月1日下午,永胜县委宣传部回应称,县长已致歉并承诺将退回捐款。(11月3日新华网)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全力推动精准扶贫的关键之年,各级党组都在继续加强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扶贫工作目前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但是,当全社会都在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努力时,却有人只把心思放在表面文章,利用手中权力强制活动,没有用心去深入了解当地发展症结所在,不寻找贫困根源,而仅仅是应付了事,这不仅会损害政府内部团结,甚至可能发生“越扶越穷”的严重后果。
现在也有很多强制捐款案例案例,比如学校强制学生捐款,单位强制员工捐款,并且把每个人捐赠的数量排出顺序打印出来。其实,捐款本事就是自愿的事,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名义强迫他人捐款,而且,有些人并不情愿将自己捐赠数额公布于众,因此,该单位的做法确实有待商榷。
诚然,该县想要通过募捐筹款的方式来缓解贫困现状这种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他并没有考虑到他草率的不思后果的决定,干部职工是受法律保障的公民,并不是当地政府的“家奴”,政府不能随意要求他们履行法律以外的义务。好好的扶贫工作,如果运用不正确的途径进行,不仅达不到想要的效果,甚至可能引发职工的反感,不利与本单位的发展。
因此,为了更好的完成上级交代的扶贫命令,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政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精确识别。这是精准扶贫的前提。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把谁是贫困居民识别出来;第二、精确帮扶。这是精准扶贫的关键。贫困居民识别出来以后,针对扶贫对象的贫困情况定责任人和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效果。第三、精确管理。这是精准扶贫的保证。要建立起贫困户的信息网络系统,阳光操作管理,分派好扶贫事权管理,明确各自责任,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第四,加强监督。这是精准扶贫的必要。保证扶贫资金流通透明,保证制度实施到位,同时还要监督官员权力,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强制性扶贫捐款,不仅没有为脱贫攻坚起到应有的推动作用,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县干部职工的战斗力凝聚力。扶贫的好经不能念歪了,捐款的善意不能弄差了,在道理烂熟于心的今天,禁绝强捐重演,要让法律硬气起来,要让权力监督刚性起来,唯有如此,才能避免这一幕幕闹剧上演,才能保证精准扶贫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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