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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拱北两名老太太去年底出于好心,请人修剪小区内多年无人维护的大树,将7棵被台风吹倒、已死亡或有隐患的树砍掉,不料随后收到12万余元罚单。(2016年11月10日《南方都市报》)
台风来袭刮倒树木阻碍市民出行,无论是城市园林部门还是城管部门都应该将责任承担起来,都应该对倒下的树木及时进行清理,来体现自身的责任,可是在上述新闻事件中,偏偏出现了很奇怪的事件,那就是小区内的树让台风刮倒了,当地园林部门和城管部门一直没有人出来对树木进行清理,给小区的群众出行造成了严重的不便,事件发生小区出现了热心的市民,自发请人出钱将树木砍伐处理了,这本是学习雷锋的好事,本应该受到广大百姓的赞扬,同时亦应该得到园林部门或者城管部门的肯定,相反的是,表扬没有得到,却收到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罚单,此事件出现真正是让外界百姓不可理解,难道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就是这样工作的吗?
在这一事件中,即使是相关部门罚款有理,有相关的规定支持,但是在自身的工作没人做好的情况下,不反思自身工作所存在的漏洞,只知道事情出现就罚款,这难道不是严重的伤民伤政行为吗?即使是这一事件有普法宣传的意义,但是这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方式又有几分人情味呢?只有在自身情况做好的情况下,执法部门罚款才理直气壮,而如今在工作中存在着严重的失误,即使你罚了又如何呢?只能让市民不服气,让广大百姓质疑相关部门在工作管理工作中只认得罚款,没有服务广大百姓的意识。
尤其是在今天又出现了台风刮倒树木的事件,当地相关部门依旧没有做为,树木依旧躺在那里时间很久了,树木没有热心的市民帮助处理了,这更暴露了相关部门在工作中不负责的行为。看来在这一问题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真应该好好地反思一下自身的行为了,在相关事件处理过程中,自己到底是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只有认清自身的行为,才有权力行使执法权。
台风刮倒了小区的大树,拷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行为,同时亦考验了广大市民对于公益事业的责任心,希望在今天新闻中所出现的事件,能够给城市管理者能够提一个醒儿,那就是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真正做事让百姓认可,还是首先加强自身责任吧,自己做不到,对群众的热心行为上纲上线,再有理,也应该理屈词穷,让广大百姓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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