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蜗牛奖”倒逼“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的“三不”干部,提振工作作风,以“负向激励”机制解决干部作风慵懒、散漫、推脱问题。记者从安徽省岳西县委宣传部了解到,根据《岳西县效能建设“蜗牛奖”认定办法(试行)》,该县已有6个单位和乡镇被授予“蜗牛奖”并问责,个别单位被预警。(新华社12月15日)
“为官不为”,简单而言是指一些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是非面前不表态,矛盾面前不敢上,风险面前不敢闯,失误面前不担责,歪风面前不敢斗的行为。尤其是,十八大以来,面对驰而不息的作风建设、清风劲吹的政治生态,少数领导干部在一条条红线、一个个禁令面前时,更是以“官不聊生”不想为,或是嘀咕“束手束脚”不敢为,抑或是面对新问题,不能为。诚然,设立“蜗牛奖”倒逼“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的“三不”干部,提振工作作风,以“负向激励”机制解决干部作风慵懒、散漫、推脱问题,无疑值得一赞,也不失为一种鞭策。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当然,岳西县对“蜗牛奖”的设置或许与早前的其他市县略微不同,指出了被认定为“蜗牛奖”6种情况;对涉及“蜗牛奖”的问题和线索取证;给被拟认定单位解释和形成书面报告,可召开当事人听证会机会;并实行问责,限期整改。实际上已经给足了面子,也给了机会。因为在“蜗牛奖”严肃中略带点“戏谑”的味道,既显示出地方政府治理“懒政怠政”的决心和勇气,更给了部门和个人知耻而后勇,迎头赶上去的机会。所以“蜗牛奖”还真不失为一种鞭策。
当然,也应当看到“为官不为”所折射出来的信仰缺失、责任缺失、能力缺失、制度缺失等问题。一些党员干部要么心存在着“能力恐慌”“本领恐慌”不能为;要么心存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不想为;要么对领导交办的事就“为”,而对群众的事情就“不为”;要么工作因循守旧保守固化,不想创新不敢干为。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蜗牛奖”虽不失为一种鞭策,但也得防止得奖后产生的“破罐子破摔”,或是急功近利心态。为此,要让“蜗牛奖”的鞭策有效,还得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就是,必须是建立在党纪政纪和国法的完善和严明的基础之上,否则,为了改变形象,不顾当地实际,不注重提质增效,盲目追求表面效率,搞一些“假大空”“见效快”也就不可避免。
“为官不为”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毋庸讳言,蜗牛奖作为一个评价体系和监督机制的创新,但它并不是万能的。要解决作风的“顽疾”有时也得用反腐的制度与监管手段。如加强思想教育,树立担当精神。强化当官须为民、为官须有为、干部的价值就在于担当、不干事也是腐败的理念,重塑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干其事,建其功;完善用人机制,引导为官有为。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干部交流工作、建立和完善干部退出机制,及时撤换那些精神懈怠、能力滑坡、不思进取的庸官懒官;强化监督机制,克服为官不为;严格执法执纪,让为官不为者及时受到问责和惩戒。或许如此,才能发挥出“蜗牛奖”应有要义,营造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作风建设久久为功。正如李克强总理指出:“身在岗位不作为,拿着俸禄不干事,庸政懒政怠政,也是一种腐败。”作为党员干部,担当是一种责任、一种境界、一种能力。“干”是基本要求。如果“为官不为”,谈何务实,又何来为民?笔者打心里希望,“蜗牛奖”能成为一种鞭策,改变不良作风,提升领导干部为民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