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日前印发通知并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营造文明、健康、清廉、和谐的节日氛围,确保风清气正过“两节”。(1月4日,人民网)
2013年1月至2016年4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原主任、党支部书记韩立军同意机关服务中心通过由职工虚假报销发票冲抵和制作虚假出车费、误餐费发放表等方式套取资金,向职工发放过节费、年终奖等现金福利共计218万余元。因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韩立军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对于韩立军被撤职处分,有人认为,现金福利又不是他一个人要了,是大家分了的,就因为这个撤职,他确实有一点冤。
十八大以来,官员违规发放福利的事是时有所闻,并且长时间居八项规定违规榜榜首。为什么这些官员会有官员把党中央的有关规定视为空气,我行我素,违规发放过节费、年终奖等现金福利,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这些官员理想信念出了问题,理想信念是一个领导干部的旗帜、指针,信念动摇就会迷失方向。方向一旦迷失,做违规违纪的事就是顺理成章的事。
那么,官员违规发放福利到底冤不冤。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去看看去年网络热议的“两个苹果”的事件。事件的起因是一位干部调研苹果市场价格,白吃白拿了商户两个苹果,受到当地纪委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两个苹果多小的事,有人为之不值,然而大多数人却认为其该受处分,以此维护了党规党纪的严肃和权威。是的,党规党纪不容破坏。虽然他们的所作所为涉及的钱财不多,但是只要是违规违纪行为,必须受到处罚。
回过头来再看韩立军违规发放福利事件。虽然有关部门一再重申,在法定范围和法定程序内享受福利,是职工的正当权利。但是发放职工福利不能突破标准和程序。韩立军发放福利的钱是弄虚作假得来的,是他授意职工虚假报销发票冲抵和制作虚假出车费、误餐费发放表等方式套取资金的,这本身就是错误的行为,再加上不安标准、不按要求发放福利,自然是错上加错的行为,这样的官员被撤职处分,何冤之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严明”二字,强调的就是提高执行力,要说到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希望广大干部打消侥幸之心,彻底与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坏习惯决裂,彻底与反腐败是“隔墙扔砖头”的侥幸心理决裂,彻底与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观望心态决裂,否则。下一个被处分的也许就是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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