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发展,乱停车、宠物扰邻等不文明现象的关注度日益提高。2016年初,上海市文明办根据市委“补短板”工作要求,在全市开展新“七不”规范口号征集活动。最终通过网络平台,逾47万人次参与投票,最契合当前上海城市管理的7条行为规范口号出炉。(1月14日中国文明网)
新“七不”规范包括“马路不乱穿、车辆不乱停、垃圾不乱扔、宠物不扰邻、餐食不浪费、言语不喧哗、守序不插队”。与22年前旧版“七不”规范相比,新“七不”规范不仅更有针对性和实用性、颇具人文情怀,而且与当前现代化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求高度一致。
市民文明行为规范作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城市文明化程度和市民整体素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在当今时代,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对市民的文明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样的情形下,根据现代化城市管理发展的需要,适时对市民文明行为规范进行补充修改,对于大力提升现代化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文明品位尤为重要。
毋庸置疑,原有的“七不”规范在提高市民素质,规范市民文明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伴随着现代化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和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一些原有的行为规范已经明显滞后于现代化城市管理的需要。新的不文明行为不断显现,诸如车辆乱停乱放、宠物随地便溺等四处可见,成为当今社会更为突出的问题。为此,根据城市管理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新要求,将那些与当前社会发展和城市文明相悖的不文明行为纳入市民行为规范,就非常有必要。比如说,把车辆不乱停、宠物不扰邻写入新的行为规范,既与目前现代化城市管理相适应,也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没有文明的市民,就没有文明的城市,作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市民的文明行为是一座城市文明品位的具体体现。摒弃不文明行为,不断提升市民素质,树立新良好的社会风尚,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从这个意义上说,要大力提高现代化城市管理水平,必须结合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贴近城市居民工作和生活实际,坚持常抓常新。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现代化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时俱进、永葆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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