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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跟“大爷大妈”们讲讲道理了
2017-02-15 09:02 来源:多彩贵州网 作者:张楠之 编辑:苑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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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最近几天开始,郑州也有了ofo共享单车,不过在大爷大妈的面前,共享单车着实有点尴尬。网友@张木头1108爆料称,ofo小黄车在郑州已经变了味,郑州满大街的大爷大妈圈块地都说是自己的地点,看管自行车都要收费,不管你是什么共享单车还是私人自行车。每次去推小黄车的时候,都要先拿一块钱给他们,不然不让用。

  一直以来,很多事情,一旦碰到了被称作“大爷大妈”的一群人,就会变得很难办。比如,噪音扰民问题,如果噪音是建筑工地产生的,或者是某个年轻的邻居产生的,一投诉,环保部门或警察一出现,问题通常很快就能解决,甚至,感觉被噪音骚扰了的人自己出面交涉,很多时候也能解决,但是,如果制造噪音的是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们,不仅深受其害的人出面交涉无望,连警察出面也不一定能解决。

  而且,问题也不限于噪音扰民,其他的诸如公交车上让座之争、锻炼场地之争、停车位之争等等问题上,一旦出现大爷大妈们的身影,尤其是当矛盾的另一方是年轻人时,即便是年轻人一方占理,也很难把问题跟大爷大妈们掰扯清楚;即使有社区居委会、警察等第三方出现,最后也会搞成一笔糊涂账,通常也会是年轻人吃亏,大爷大妈们得胜。个中原因其实不复杂,就是一个“怕”字,大家都怕这些大爷大妈,而“怕”的背后,则是一种“惹不起”的心态。

  需要着重说明的是,这里讲的“大爷大妈”,不是指所有的“大爷大妈”,而是指经常出现在偏负面的新闻中、很难跟他们讲道理的狭义的“大爷大妈”。他们总是一幅“我有理”的姿态,噪音扰民有理,剐了别人的车不赔有理,占了别人的车位有理,把不让座的小朋友打哭了有理,当然,还有把共享单车纳入自己管辖之下收费有理。

  在我们这个有着悠久的尊老敬老传统的社会里,人们在看待或处理很多事情时,总是喜欢给对方加上个年龄的标签,比如“孩子”、“小伙儿”、“姑娘”、“大爷大妈”、“老汉”等等。如果一些标签给了人们一些“长者”的感觉,自觉不自觉地就升起一丝敬畏之心。但问题在于,并不是所有的长者都值得尊敬,也不是所有长者的所作所为都合理合法,为老不尊者其实大有人在。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这一原则之下,所有犯罪者、违法者,无论年龄大小,都应该按照其犯罪或违法的事实受到相应的惩罚。按照同样的逻辑,在一些虽无涉法律,但却有违社会公德或给他人带来困扰的事情上,无论年龄大小所有的人也都应该受到道义上的谴责。

  如果把持着共享单车向人收费的是个年轻人,恐怕早就像《水浒传》里开封等头那位被杨志杀掉的牛二一样被指为流氓无赖,遭到公安机关调查处理了,但一旦把持收费者是“大爷大妈”,人们似乎除了不满之处也没什么办法,公安机关或市场管理部门也无人出面进行管理。

  这些不守规矩的“大爷大妈”,不仅败坏了年长者的形象,也败坏了城市的形成,更阻碍着新生事物的成长,说得再严重一点,他们还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实施的一大阻碍性力量。是时候跟这些“大爷大妈”们讲讲道理讲讲规矩了,而那些不讲道理不讲规矩的“大爷大妈”也应该被一视同仁地惩罚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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