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成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显著增强”……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多次强调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的重要作用。(来源:2月16日,人民网)
众所周知,中央巡视这把“利剑”可谓锋芒毕露,先后开展11轮巡视,可谓成效显著,对深化反腐、形成震慑起到了重要作用。而长效预防腐败机制也在悄然形成,目前,各级纪委向党政机关各部门派驻纪检组也已实现全覆盖。因此,无论是巡视全覆盖、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还是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三转”,都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反腐败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起到了重要作用。由此可见,深化纪检体改,彰显出全面从严执纪反腐“常态化”。
深化纪检体改,全面执纪反腐巡视回头看“常态化”。近日,中央第十一轮巡视的甘肃、广西、北京、重庆四省区市“回头看”的反馈情况,可谓反馈的情况一阵见血,直指问题的本质,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一些人不免认为巡视只是“一锤子买卖”,巡视过了就可以高枕无忧。然而,中央开展巡视“回头看”,杀出“回马枪”,既查“老问题”,也紧盯“新动向”,就是在用行动回击一些仍然不知悔改的人。
深化纪检体改,全面执纪反腐派驻监督“常态化”。派驻监督是纪委纪检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派驻机构主业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在派驻纪检机构的作用发挥上,虽然,王岐山多次强调,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使党内监督没有死角、不留空白。但实际上,近年来发生的案例证明:派驻的纪检组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了“灯下黑”,这源于各级纪委受党委的管理,而派驻出的纪检组也难免受制于人。
深化纪检体改,全面监督执纪反腐机制“常态化”。现而今眼目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号角”吹响,执纪监督改革正在扬帆起航,彻底地破除了执纪监督反腐的重重阻力,而纪检系统内部监督也在坚决不容“灯下黑”,“监督执纪”机制体制正在不断完善,从而更好地发挥其监督执纪问责功能和体系正在全面形成。事实上,党的十八大以来,无论是巡视全覆盖、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还是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三转”,都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反腐败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起到了重要作用。
深化纪检体改,立足完成纪检体制改革任务“出成果”。继续发挥巡视力度,最大发挥出派驻纪检组的“探头”作用,就需要始终在抓改革、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观念从“执法”转向执纪,把工作力量从抓“大要案”转向日常监督执纪问责,把工作方法从以法为标准转向用党章党纪去约束党员行为,敢于和善于从一个个具体问题抓起,真正的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乘风破两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任,担好这份责任,就必须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上下功夫。要把思想观念从“执法”转向执纪,把工作力量从抓“大要案”转向日常监督执纪问责,把工作方法从以“法”为标准转向用党章党纪去约束党员行为,敢于和善于从一个个具体问题抓起,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自觉守住底线。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还要继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克服思想上的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和作风上的不深不实等突出问题,做到正己正人,强化担当,勇于作为。要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制度规范“对标、对表”,健全完善监督执纪流程和风险内控机制,担好监督执纪问责“新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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