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强调各地不得出台含有违规“点招”录取等与国家招生政策相抵触的招生办法,不得超越职权制定招生办法或照顾优惠政策,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计划。(2月25日,中国新闻网)
自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以来,高考制度已经实行了近40年的时间。中国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人口数量不同,教育条件各异,但是,高考制度却在长时间以内以其公开、公平、公正成为青少年学生为之奋斗的目标。正是相对公平的高考制度,让各路学子通过不懈努力和奋斗,实现“鲤鱼跳龙门”的飞跃。高考成为国家培养选拔人才的“炼金石”。
然而,近年来,有的高校和招生机构在自主招生、点招、优惠照顾政策等方面大做文章,违规违法开展招生工作,让高考这一中国最公平的考试制度受到了挑战。比如: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蔡荣生,出卖职业操守,放弃公平底线,“帮助”44名学生违规通过自主招生,进入中国人民大学这一神圣的殿堂,因受贿2330余万让舆论哗然,不仅影响学校的声誉,更高考招生制度受到公众质疑。
现在,教育部对高考制度监管出了绝招,出台了“30个不得”禁令,这对高考制度回归公平本身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要落实好“30个不得”禁令,并非教育部一己之力可以完成,还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首先,加强禁令落地。教育部的禁令已经出台,“30个不得”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各地区教育系统应该对禁令中的要求认真研究,加大宣传力度,让学校、考生、家长熟知各项条款,同时,让招考人员能够将禁令牢记于心,确保禁令落地。
其次,加强制度监督。各地监察机构应该挥舞起执纪监督的利剑,对于教育系统内明知故犯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对破坏高考公平的徇私舞弊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达到警示警醒的目的,让心存侥幸者不敢触碰制度规定的底线。
最后,引入社会监管。每一名考生和家长都是高考的参与者,也都是考试的受益者,公平的高考制度和高考环境是他们最期待的。对于部分人群的违规违法行为,深恶痛绝,他们天生就是制度的最好监督者。只有引入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让考生和家长时刻紧盯违规违法行为,紧盯身边违规操作者,破坏高考公平者,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筑牢“30个不得”禁令的群众基础。
禁令出台不易,执行更需要功夫。只有政府、学校、社会共同努力,对破坏高考公平的行为说“不”,让高考回归公平,才能真正确保人才起点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