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小学教师校外补课、违规举办“占坑班”、“点招”等情况,市教委昨日发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长效治理工作的意见》禁止包括在职中小学教师校外有偿补课等在内的7类行为,并向社会公布了电话、邮箱和邮政信件三种举报方法。(3月2日,北京青年报)
从2000年开始,我国教育部曾多次下发通知明令禁止各地中小学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有偿补课。各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也配套出台了地方“禁补令”。然而,时至今日,中小学违规补课的现象依然盛行,一些地方补课俨然已经成为了“新常态”。
补课本来是一件好事,它作为课堂学习的补充,即能迅速提高学生成绩,又能加强师生之间的交流,传递正能量,更是人民教师崇高师德的外化体现。然而,近年来部分中小学校却从补课中发现了“商机”,把补课作为“创收”的手段,打着提高升学率,提高学校竞争力的幌子,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把本该在课堂上教授的知识安排到补课中讲。对学生而言,不补就学不到新知识,成绩就会落后。对家长而言,补课既可以让孩子学习,又可以在假期中有人看管。对老师而言,补课可以增加收入,提高升学率。
这些因素给违规补课提供生存的空间,也形成了一股阻止“禁补令”的合力,让行政部门的规定成了一纸空文。
因此,治理违规补课必须多管齐下,一方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违规补课行为的问责力度,对组织参与违规补课的责任人要从严从速处理,始终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另一方面,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同时把师风师德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标准,让教师主动抵制歪风邪气。除此以外,政府还应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按照“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学校组织、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中小学生参与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在体育、艺术和科技等方面的兴趣爱好。
只有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打破“越禁越补”的怪圈,才能为广大中小学生营造一个轻松愉快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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