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近期出台《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问责办法》,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问责工作,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落地。(3月16日,中国组织人事报)
各级党委开展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目的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把责任意识喊醒喊响、把纪律“防线”夯实筑牢、把廉洁“红线”守紧守住。然而在一些地方,述责述廉报告内容基本是领导干部自说自话,相当于是他们的自我总结。更有甚者,极少数领导干部把述职述廉成为自己的表彰大会,成为自己晒成绩、晒功劳的场合,述职述廉,成为述政绩。
笔者认为,造成干部述职述廉成为作报告、念报告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人对述职述廉的理解错误,以为述职述廉就是“述”,于是述职述廉的领导干部在台上滔滔不绝地“述”,台下的干部群众则是只管听,听过了事,至于这名官员到底廉不廉洁,尽不尽责,全凭其稿子写得好不好,所谓述责述廉会,就是一个表演会、过场会,这样的述职述廉怎么能够起到教育帮助干部,起到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落地的作用。
如此看来,要让述职述廉成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落地的抓手,各级党委在干部述职述廉过程中,就不能只是让干部“述”,如何把“述”和“评”,把“述”和“议”等结合起来,这对述职述廉真正起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四川省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值得各地认真学习。四川省每年末,省市县乡分层召开述职评议会,分别听取本级和下一级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并现场提问、质询和点评,述职会需邀请30名以上各级党代表和基层党员干部代表参加。更难得可贵的是他们要求市县乡党委书记述职后,上一级党委书记逐一现场点评,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工进行点评,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整改方向和工作要求,两次述职均进行现场测评或量化评分。
把述职述廉领导干部的“述”和其他干部的“评”与“议”完美地结合起来,在干部述职述廉过程中,发现苗头性问题,并且马上进行帮助,这不但对述职述廉的领导干部是非常有帮助作用的,这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肯定也是大有益处的。这样的述职述廉值得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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